林务局技术士私藏19发霰弹枪子弹「忘记缴回」 下场惨

屏东林务局陈姓技术士参与埃及圣鹮移除计划时,私藏19发霰弹枪子弹,辩称「只是忘了缴回」。屏东地院认定陈男侵占公用财物,判6年2月、褫夺公权3年。高雄高分院25日宣判,认定陈男的行为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加重改判6年8月,并科罚金3万元,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屏东林务局陈姓技术士参与埃及圣鹮移除计划时,私藏19发霰弹枪子弹,因涉毒被警方查获,辩称「只是忘了缴回」。屏东地院认定陈男侵占公用财物,判6年2月、褫夺公权3年。高雄高分院25日宣判,认定陈男的行为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加重改判6年8月,并科罚金3万元,可上诉。

2020年5月林务局屏东林区管理处派遣陈男等人使用霰弹枪和子弹,执行在屏东县林边乡的埃及圣鹮移除计划。陈男在完成任务后,只交还了枪枝,将剩下的19发子弹带回家,还分藏在两辆汽车内。

陈男后来因涉嫌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被警方搜索住处,警方在他的宾士车和吉普车内发现了霰弹枪子弹,全案移送屏东地检署侦办。

陈男辩称,他当时只是忘了缴回子弹,没有恶意私藏,但一审法官不采信他的说词,认为他故意隐匿公用财物,判6年2月、褫夺公权3年。

陈男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理后认为,陈男作为林务局技术士,应该严格遵守法令规范,保护国家财产。他却利用职务之便,私藏公用枪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因此,高分院驳回上诉,加重改判6年8月,并科罚金3万元,仍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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