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务局签合约 促进邹族文化

邹族库巴特富野社文化发展协会致赠代表邹族的传统服饰、额饰及生命袋给林务局长林华庆(右)。(张亦惠摄)

林务局嘉义林区管理处19日与邹族库巴特富野社文化发展协会签订「邹族传统智慧创作财产权非专属授权」合约。林务局长林华庆表示,嘉义林管处是林务局第一个与原住民部落签订智财授权的单位,除能保留正确邹族文化内容,也可促进邹族文化发展与传承。

嘉义林管处长张岱与特富野社头目汪义福,昨在阿里山达邦自然与文化中心签订邹族传统智财非专属授权合约,林华庆、阿里山乡长杜力泉、原民会邹族族群委员汪启圣等人在场见证,邹族库巴特富野社文化发展协会更赠予林华庆及张岱邹族的传统服饰、生命袋及头饰。

避免误用 守护山林

林华庆表示,这是林务局首次与原住民族签订传统智慧创作财产授权仪式,政府透过正式授权管道,取得最正确邹族文化资产式样,包含图腾、歌谣、祭仪等,也因此可避免误用的情形发生,未来更能与部落共同推广部落文化。近年来林务局在有形资产部分,与原住民族共享权利、共尽守护山林的义务,在无形文化资产部分,也希望能永续传承下去。

包含传统服饰与祭仪

特富野社头目汪义福表示,6项中属服饰跟祭仪部分最为重要,因台湾原住民能见度高,很多族群服装都被混淆;祭仪则是因过去外界对原住民祭仪不了解而产生误会,借此机会让民众了解祭仪内涵,更认识邹族文化,也感谢有此机会与林务局合作。

张岱指出,阿里山邹族有丰富的文化资产与智慧创作,应积极保存推动及善用,这次签约授权的是有原住民族传统智慧创作专用权的邹族特富野社男女传统服饰、历史颂、男子会所、粟作祭仪、祭歌(宗教祭仪、歌曲)及神话故事「hamo、洪水及nivnu」6项,未来嘉义林管处将应用于生态旅游、出版品、活动等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