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错大体又被火化见不到最后一面 丧家怒告殡仪馆毁损尸体

领错大体又被火化见不到最后一面 丧家怒告殡仪馆毁损尸体(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嘉义县鹿草乡殡仪馆,日前发生有葬仪社疑似误领大体火化事件。 (邱显诚 摄)

嘉义县鹿草殡仪馆,3月12日发生有葬仪社业者疑似误领丧家遗体火化事件,导致受害家属,只能以骨灰坛为亲人举行告别式,家属已报案要提告毁损尸体,目前警方正受理调查详细原因。

据了解,在3月11日,葬仪社业者至鹿草殡仪馆要领大体退冰,当时现场丧家有林姓、陈姓2方,分别在3号与6号冰柜,业者要领6号冰柜陈姓往生者大体,却误领到3号林姓死者,并进行后续火化事宜,隔日12日陈姓丧家告别式结束后,馆方人员清洗冰柜时,却看到告别式主角大体还在,惊觉领错与烧错,立即通报馆长联系葬仪社业者。

葬仪社接获馆方告知烧错成林姓丧家往者,也立即返回领陈姓遗体到嘉义市殡火化,而13日换林姓丧家举行告别式时,只能用骨灰进行。

而嘉义县昨日也有许多单位都收到不具名信,控诉鹿草殡仪馆将林姓往生者大体让葬仪社误领,火化成骨灰,痛批管理单位人员都没有主动告知,想隐瞒错误。

对此,鹿草乡长严珮瑜表示,发生烧错事件,馆长有立即到现场向遭烧错的林姓家属表达关心慰问,同时联系相关人员,表达后续家属若需协助,公所会一起帮忙双方协调处理。

严珮瑜指出,依公所的管理自治条例,殡仪馆提供灵堂及相关硬体设备,供民众申请租借使用,也仅对设备使用收费,并无介入丧家处理丧仪权限。本馆人员在场提供协助,依自治条例规范认领遗体是由遗族确认。

葬仪社业者喊冤说,在领取大体时,有跟馆方人员告知公司名与陈姓往生者姓名,称是殡仪馆管理人员错报号码;而且因陈姓死者生前家属关系不佳,家属未再次确认遗体,故致使林姓死者大体被误领、误火化;严珮瑜则表示,在亡者姓名、号码都有标识,馆方并没有疏失,但为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将检讨作业流程。

目前水上分局鹿草分驻所已受理林姓死者家属报案,要对殡葬业者提告毁损尸体,警方依法移请嘉义地检署进行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