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尸丢金炉火化 业者损毁尸体判10月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中港火化场去年发生一起金炉婴案,把身长约15公分婴尸焚毁,警方调阅监视器发现唐姓殡葬业者涉案,唐男坦承,礼仪公司医院接到死胎,转交他处理。台中地方法院25日判处唐男有期徒刑10月,全案可上诉。

▼烧婴尸破案,嫌犯坦承收1800元,代礼仪公司掩埋婴尸。(图/监视器画面翻拍)

去年10月18日台火葬场用来烧纸钱的金炉,被工作人员发现灰烬中竟然有个全身焦黑婴儿尸体,警方调阅监视器循线追查,找到一名骑机车的唐姓男子涉案,他坦承把婴尸丢进金炉火化。

判决书中指出,怀孕中的董姓女子去年10月间身体不适到台中林新医院治疗,因早期破水接受院方引产手术,将死胎取出,胎儿之父委托华梵礼仪公司处理死胎的殓葬事宜

华梵礼仪公司张姓负责人新台币1800元的代价转委托绰号刷哥」的唐姓男子所经营的殡葬公司处理死胎,双方并约定要将婴尸埋葬在公墓

唐男取回死胎后,骑机车将死胎载到中市生命礼仪管理所中港火化场,趁四下无人之际,将死胎连同小型棺木丢到焚烧金纸用的金炉内焚烧。

火化场工作人员当天清洗炉内灰烬时,发现已遭到烧毁的焦尸,而报警处理。唐男在法院审理时坦承因一时失虑而犯,并已与婴儿家属达成调解,台中地方法院依损坏尸体罪,判处唐姓男子有期徒刑10月,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