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证明杀胞妹 陈佳富以毁损遗弃尸体罪移送

陈佳富目前只能以毁损遗弃尸体罪移送。

地方中心嘉义报导

全台关注的嘉义腌头颅案,被检警列为涉案嫌疑大的死者二哥陈佳富,18日上午移送嘉义地检署,但因为检警目前还找不到关键证据无法以杀人罪移送,目前只能以毁损遗弃尸体罪移送。

陈佳富昨天清晨6时30分许被以嫌疑人身分,从新北市三重区拘提到嘉义县警局,一直应讯至昨晚6时左右,他拒绝夜间讯问今天上午才继续侦讯,上午11时移送嘉义地检署复讯。移送时面对大批媒体追问,他只举了举上手铐双手,不发一语。

嘉义县警察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明哲表示,陈嫌除坦承为死者投保多笔保险外,对于其他影像、通联等相关迹证,都一概否认涉案。许明哲说,迹证显示陈嫌涉有重嫌,但发现头颅的地点命案第一现场,且死因还未厘清,仅能依毁损遗弃尸体罪嫌移送。

陈嫌母亲大哥昨晚南下嘉义县协助指认监视器的影像,对于三重警方所提供陈嫌于13日凌晨4时从住处提着大型黑色塑胶袋外出的影像,陈母指认就是儿子,至于嘉义的影像因有变装,没有提供指认。

许明哲指出,嫌犯弃置头颅当天(13日),专案小组在嘉义县公车上截录到嫌疑人的影像。当天上午11时15分左右,嫌疑人在路边招手上嘉义县公车,并向司机询问欲往水上车站,司机回答已过站,嫌疑人随即下车往北方向走。另外,警方昨天也北上搜索陈嫌住处,但并无发现变装的假发等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