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求欢学妹遭拒抓狂勒毙 「污辱尸体」弃柴山焚毁…判无期逃死
▲黄男将学妹尸体放进塑胶袋再装入纸箱,抱出租屋处,准备弃尸。(图/镜周刊提供)
2015年嘉南药理科技大学学生黄仲佑,求爱不成勒毙学妹还性侵,冷血的将尸体载往柴山焚尸命案,遭判处无期徒刑,引发外界不满。本刊掌握内幕,嫌犯曾买了王水和硫酸企图毁尸灭迹,但因气味太重才作罢;更恶劣的是,黄嫌犯后在侦讯时不断询问奸杀刑责,企图逃避重刑制裁。
3月27日上午10点半左右,鼓山分局侦查小队长蓝国钦带着记者前往柴山法兴禅寺旁,寻找一处红色拱门的山路,沿着斜坡下去,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废弃羽球场,这时勾起小队长的记忆,他说:「从这下去坡坎的树林,就是弃尸的地方。」
小队长口中的杀人弃尸案发生在2015年3月,这起震惊社会的命案,行凶的是台南嘉南药理科技大学的黄姓大二生,他向同校已有男友的19岁竺姓学妹告白被拒,竟在学校附近的租屋处勒毙她还性侵,再将尸体装进黑色塑胶袋,骑车载往高雄柴山上的法兴禅寺旁草丛焚尸。
那是外人几乎找不到的地点,小队长表示,只有爬山的同好才可能知道的小径,也正因为隐密,案发当时虽然引起围观,但多半是登山客,眼尖的员警却发现一名身材壮硕,貌似学生的男子在附近徘徊,由于其神色有异,随即对他进行盘问,原本黄嫌供称:「我只是来旅游的,火不是我放的。」后来警方在嫌犯的重型机车前脚踏板,发现一支装有汽油的宝特瓶及手提袋,他才坦承杀人弃尸。
但本案经过法院审理,最终采信黄嫌供词,法官认为是先杀后奸,以杀人罪以及污辱尸体量刑,也考量黄男高中时曾担任过风纪股长,有教化可能,判无期徒刑,污辱尸体两年多徒刑,逃过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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