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高雄桥头桶尸案2嫌遭重判 杀人+遗弃尸体要关10年以上

桥头尸案死者为61岁的凤山女子。(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黄子倩高雄报导

震惊社会各界的桥头桶尸案,桥头地方法院稍早做出判决,重判凶嫌吴男应执行有期徒刑19年4个月;熊女则应执行有期徒刑17年8个月。根据桥头地院给的判决主文写道,吴嫌与熊嫌两人触犯共同私行拘禁罪、共同杀人罪以及共同遗弃尸体罪,依照情节不同,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可上诉。

回顾这起案件高捷桥头糖厂旁的空地2020年4月发现桶尸,检警依据指纹查出死者是失踪了5年半的林姓妇人循线查出她在2014年因为盘让卡拉OK店,和45岁的吴姓男子以及53岁的熊姓妇人发生冲突后,惨遭殴打后致死,吴、熊两人担心东窗事发,竟然买来塑胶桶、盐酸等物将林妇装桶埋入现场空地,直到桥头捷运对面的空地整地,装着林妇尸体的桶子意外「重见天日」,这起命案才曝了光。

桥头地院指出,吴、熊两嫌虽坦承有私刑拘禁、遗弃尸体等行为,但否认有何杀人或伤害致死的行为,桥头地院合议庭依照法医到庭证述及解剖鉴定报告书所示,被害人遗体呈现甲状软骨骨折颈部伤势,及身上有多处大面积力伤遍布,研判是因为横纹肌溶解死亡。

核对熊女所证吴男有持棒殴打被害人,吴男证熊女有立于被害人身后以手臂环绕被害人颈部,以及返屋后当场听闻熊女怒诉因被害人(死者)对外呼救下楼,她制止时反遭咬伤左手臂,当庭勘验熊女左手臂上方内侧可见偏白咬痕,和吴男所证情节相符,足认熊女应有先勒颈致死不成,后续由吴男持长型器具持续猛殴的行为,而有共同犯意联络。另由熊女所称当时见及被害人遍体鳞伤,虚弱似大病一场,可见其当时已知被害人生命垂危,却未尽速将人送医,反而驾车驶离店内后,漫无目的的绕行,足见吴、熊二人于行为当时确有杀人之不确定故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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