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广告词禁用「青春永驻」 青春美丽可以

东森新闻记者梁家铭、谢宜伦台北报导

现在的广告商品五花八门,业者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一些食品或健康食品,广告用词越来越夸大,卫生署早就规定不能像药品一样宣称疗效,但业者们常常使用游走法律边缘广告词,虽然没有涉及到医疗效能,但用词较夸张却,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卫生署因此修订新标准,例如纤体瘦身或是化瘀字眼都不可以再出现。

◄食品广告用词不当,小心挨罚。图为资料照。

之前艺人小S代言茶饮料广告,曾经被卫生局大肆开罚29万,因为这些食品或健康食品的广告,本来就不能像药品一样宣称有任何疗效,但有些广告业者却是拐个弯,游走法律边缘。例如标榜「天天喝」能达到减肥效果,这种夸张用词,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另外,还有广告说能「有效辅助改善」过敏体质,也可能涉及标榜有医疗效能。

其实,这些广告词都是不能用的,卫生署旧有的规定是壮阳、改善过敏体质、治失眠、清血、解肝毒或是调整内分泌,这些有涉及医疗效能的用词,食品广告不可使用;现在新增化瘀也不行,且中药材也不能使用补肾或是润肺,否则可依食管法开罚20万到100万元。

涉及夸大效果的广告词,例如增强抵抗力、改善体质、解酒等等,以及新增的纤体、瘦身也通通禁用;过去允许食品及健康食品用「青春永驻」、「青春源头」,新标准规定不能用,只能用「青春美丽」;原允许的「使小便顺畅」也禁用;另外,只能用「延迟衰老」,不能用「延年益寿」,违者将罚4万至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