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风暴」延烧 马国星报道歉息众怒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马来西亚「星报」(The Star)刊登美国歌手艾莉卡芭朵(Erykah Badu)的「阿拉」纹身照片,引起大马内政部不满,星报2月28日在报纸刊登启事,向穆斯林读者道歉。

▲马来西亚《星报》刊登美国女歌手艾莉卡芭朵的「阿拉」纹身照片,内政部召见《星报》解释。(图/starpulse)

星报27日当天副刊登出艾莉卡芭朵左右腋下旁各有阿拉伯文的「阿拉」字眼纹身,对回教徒来说,这种作法是亵渎神。当日下午大马内政部随即传唤总编辑、执行编辑及高级编辑,要求星报在1周内提出书面解释,阐述为何刊登纹有「阿拉」字眼的照片。

「阿拉」字眼一直都是大马社会最敏感的课题,除了伊斯兰教穆斯林外,其他单位都不得随意使用这个字。相似的事也发在去年12月,大马华文报「南洋商报」因配合「理性探讨伊斯兰教刑事法」系列专题报导,使用阿拉经文「Kalimah Allah」字眼的图案标志作为版头设计,因而触怒内政部,导致南洋商报必须在隔日刊登道歉启事。

另外,在2009年时,基督教出版物天主教周报先锋报」(Herald)、「沙巴天主教」和「今日沙捞越天主教」因使用「阿拉」字眼,也引起马来社会轩然大波。最终高等法庭虽裁决上述宗教媒体可以使用「阿拉」字眼,但前提是必须在封面注明「只限基督教徒」,但还是引起部分穆斯林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