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对台高科技窃密案8年暴增8倍 法务部:对国安危害很大

陆加强对台窃取高科技秘密,法务部:案件8年暴增8倍。郭永发。(本报资料照片)

美中爆发科技战,中国大陆加强对我高科技窃密、挖角日趋严重,已危害我国家安全,法务部资料显示近8年以来,窃密案暴增8倍,而陆方窃取我高科技秘密案件,以桃园地区32.5%比例最多,挖角我高科技人才则以新竹科学园区所在地新竹县市的50.4%比例最高。对此,法务部政次蔡碧仲2日强调,窃密案件90%来自中国大陆,这对国家安全的危害很大。

法务部检察司司长郭永发说,科技实力就是国安实力,保护营业秘密不仅在保护公司的智慧财产权,更是保障国家命脉与国家安全。

据法务部资料显示,陆方窃密违反《营业秘密法》案件,以桃园地区32.5%比例最多,其次是新北市、新竹县市(辖区有新竹科学园区)、台北市(辖区有内湖科学园区);陆企违法挖角涉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案件,以新竹县市的50.4%为最多,其次分别是台北市、新北市与桃园市。

法务部统计发现,自2014年到2022年为止,检警调侦办的违反《营业秘密法》案件,案件从77件升至162件,增加约8倍,涉案人数则从52人升至393人,亦成长逾7倍。

另调查局最近3年统计,移送窃密《营业秘密法》有26件,起诉13件;挖角违反《两岸人民闗系条例》移送23件、起诉17件。

郭永发表示,过去查办窃密挖角案刑度偏低,但现在陆续修法提高刑度,包括《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营业秘密法》、《国家安全法》都有相关刑责,其中侵害营业秘密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可处1年至10年有期徒刑。

至于攸关国家命脉的「核心关键技术」,亦订有核心关键技术之域外使用罪,依法可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至于刑度最高的经济间谍罪,则可判处有期徒刑5年到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