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发改委发布2021负面清单意见稿 金融业内容有10大变化

负面清单2021年版意见稿金融业部分逐条比较:有十大变化。(澎湃新闻)

大陆澎湃新闻9 日报导,大陆国家发展改革委8日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相比2020年版,减少6项。

《清单》与金融业相关列有禁止准入事项2项,许可准入事项9项,相比2020年版,减少1项,并有十大变化:

一、与金融相关的禁止准入事项变化:

禁止准入事项增加了「理财」「股权众筹」「交易中心」。主管部门增加了国家网信办。

二、金融业许可准入事项变化:

1.在「未获得许可,不得设立银行 、证券、期货、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或变更其股权结构」中,对多项措施描述进行了简化。同时,新增了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描述,包括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2.在「未获得许可,不得设立融资担保、典当、小额贷款公司 、征信机构等相关金融服务机构」中,将「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设立许可」简化为「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 同时调整「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及跨省设立分支机搆审批」。

3.在「未获得许可,不得设立金融机构营业场所、交易所」主管部门增加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各省级人民政府。

4.在「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金融业务」中,增加「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审批」。

5.在「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代理国库业务」中,增加了「特定」两字。

6.在「未获得许可,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服务及支付业务」中,调整「非银行支付机构设立及变更重大事项许可」。

7.在「未履行法定程式,不得从事证券投资、衍生产品发行、 外汇等相关业务」中:增加「公司发行股票、存托凭证注册、核准」。

8.删除了《清单(2020年版)》中的「未获得许可,不得发行股票或进行特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这一项。

9.在「未获得许可,特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任职」中,增加了「特定」两字。「审批」调整为「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