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夫妇「领养」孤儿16年未登记...女儿领百万遗产! 养子一毛未得
▲一对老夫妻在2005年收养了一名父母双亡的10岁男童。16年后,老夫妻在未留下遗嘱状况下过世,老夫妻的女儿出面转走夫妻名下所有房产与财产,并要养子搬出父母遗留的房子。(示意图/翻摄unsplash)
图文/CTWANT
近日,中国发生一起离奇遗产纠纷,一对老夫妻在2005年收养了一名父母双亡的10岁男童。16年后,老夫妻在未留下遗嘱状况下过世,夫妻的女儿出面,转走夫妻名下所有房产与财产,并要养子搬出父母遗留的房子。中国法院支持了这个要求,理由是当年的收养手续没有完成,因此虽然养子与老夫妻相伴十多年,并且照顾他们的晚年,但是无权继承夫妻俩的遗产。
据陆媒《红星新闻》报导,2005年,中国贵阳一名10岁男孩的父母相继病故,他在媒体镜头前表达了希望有个愿意收养他的家庭,称自己会乖乖听话、乖乖做家事。男孩的身世引发媒体关注,当地有关部门也愿意尊重男孩的想法。不久后,一对7旬的退休职工李某夫妇领养了男孩,并改名为李甲(化名),双方以爷孙相称。
这对夫妇表示,夫妻还有一个女儿李乙(化名),比李甲大29岁。不过女儿婚后就搬离了家中,老夫妻感到有些孤独,看到报导,考虑两人也有扶养能力,于是决定收留这个孩子。
收养李甲之后,夫妻俩向当地的有关部门递交了领养、转学、改名等一系列的申请,根据他们递交的文件显示,他们愿意领养李甲为孙子。
16年后,李某夫妇在未留遗嘱的情况下相继去世,留下一栋房子,存款、抚恤金、丧葬补助等共计约人民币135万元(合新台币600万元)的财产。李甲原本一直住在和两位老人共同生活的房屋内,但2022年,李乙突然找到李甲,称李某夫妇名下财产及房屋全数归属于自己名下,要李甲搬出自己父母的房子。
李甲难以接受,认为自己被李某夫妻收养后,一直与老夫妻互相陪伴,并照顾老俩口的晚年生活。自己实际上是李某夫妇养子,所以自己与李乙应该拥有相同顺位的继承权,于是一状告上法院,要求分隔李某夫妻名下的房屋与财产。
李乙则在法庭上辩称,父母跟李甲并未形成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因此李甲并非父母的合法继承人,无权分得遗产。
贵阳市法院调查后发现,李某夫妻收养李甲的行为,发生在中国《收养法》施行期间,然而依照规定,李某夫妻需要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但李甲却无法提交相关资料。实际派人拜访当地民政单位,承办该案的负责人辩称「不知道有没有收养手续有没有完成」,还称16年间单位历经多次换届、改制,收养相关手续文件也没有保留下来。
最后,法院判定该收养关系不成立,李甲对李某夫妻的遗产未能享有合法继承权。
李甲对此难以接受,表示自己的被收养,是通过当地民政部门的指导实现的,以为一切合法合规,如今却得知收养手续在法律上有缺失,他将继续发起诉讼,希望能以非继承人「酌定分配」的方式,争取「分」得一点遗产。
中国法律人士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根据1994年出台的《收养法》修订版明确规定,收养关系自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之日起成立,但本案中李甲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所以双方收养关系不成立,李甲不享有合法继承权。但考虑到李甲和李某夫妇共同生活16年,双方存在扶养关系,李某可以以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但需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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