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国家发改委等19部门发文 促扶贫搬迁民众融入新城镇化

大陆国家发改委等19部门联合发文,要推动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shutterstock)

大陆国家发改委等19部门28日公布《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品质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有力有序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品质发展,并推动安置区与所在城镇一体化建设发展、产业园区安置区与农村安置区的产城、城乡融合发展。

该《意见》指出,促进搬迁人口高品质充分就业,要全面促进多元化就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交通费用等方式,为搬迁民众外出就业提供劳务输出服务,除提供「点对点、一站式」服务,还要强化安置区配套产业园区、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的就业吸纳能力,并鼓励大型安置区成立社区劳务合作社或劳务服务公司,同时组织搬迁民众积极参与周边以工代赈专案、县域内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来来提高务工收入。

在资金保障方面,要按照「钱随人走」的原则,通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对吸纳搬迁人口落户多的地区给予财政支持。

《意见》中也明确指出,鼓励各地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城镇集中安置区实施合规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并将符合条件的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相关专案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