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廉政会立案调查林宜瑾 陈宗彦案 最重除名处分

行政院前发言人陈宗彦。(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委员林宜瑾。(本报资料照片)

继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卷入贪污案遭民进党停权3年,行政院前发言人陈宗彦、绿委林宜瑾也分别因涉贪、涉诈助理费遭党内廉政会调查,廉政会主委邱骏彦27日表示,陈宗彦不是民进党廉政条例的适用对象,建请党中央依「纪律裁决条例」规定处理,另将立案调查林宜瑾,后续视检方调查进展处理。

邱骏彦表示,陈宗彦案发生至今超过10年,且廉政会廉政条例目前只包含乡镇市长以上对象,陈当时是局处首长,因此没有办法立案,但廉政会考虑「清廉」对民进党很重要,因此决议将该案建请党中央依「纪律裁决条例」规定处理,最重处分同样是除名。

针对林宜瑾涉诈助理费案,邱骏彦说,立案调查重点将着重于涉诈助理费是否放到自己口袋?或用于助理身上?因法律判决至今有分歧,若林有诈领,但助理费用于助理身上,判决可能会较轻,若放到自己口袋,判决可能较重,后续将注意检方调查进展,今日也将发函给林来说明。

至于郑文灿处分是否异动,邱骏彦说,郑文灿停权3年处分已在7月中决议,目前仅是起诉,未来一审有罪时会讨论是否除名或停权。

邱骏彦强调,林宜瑾与郑文灿案子没有办法相提并论,因郑文灿案是社会较为瞩目案子,民进党须马上处理,林宜瑾是助理费问题,且目前是100万交保,但若后续检方约谈林,仍裁定羁押禁见,将立即召开会议讨论。

另外,郑的子弟兵桃园市议员张肇良涉关说违建遭羁押禁见,邱骏彦说,张案发时是桃园市的市政顾问,不是廉政条例的适用对象,因此也是建请党中央依「纪律裁决条例」处理。

至于郑文灿律师、民进党廉政会委员游琦俊因涉嫌把相关文件交给郑文灿助理施彦廷,遭依泄密罪起诉。邱骏彦透露,26日就已请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