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媒「盯梢」案完成行政调查!新华社记者、台湾电视台都否认指控

▲陆委会副主委、发言人梁文杰。(图/记者蔡绍坚摄)

记者蔡绍坚/台北报导

媒体日前报导陆媒记者「盯梢」台湾电视台政论节目的制作,由于疑涉违法,政府多个单位都介入调查。陆委会9日表示,行政调查部分已会同文化部、通传会(NCC)完成,被指涉的新华社记者、台湾的电视台都否认媒体报导内容,「相关资讯将提供检调进行续处,尊重司法机关的司法调查。」

陆委会提到,本案陆媒记者是依据「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申请来台驻点,目前采专案方式办理,由文化部及陆委会进行个案评估、专案许可,经内政部移民署联审会讨论后,核发入出境证。

陆委会指出,驻点记者在台应遵守「大陆地区新闻人员进入台湾地区采访注意事项」等相关规定,如有「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之活动」或「采访期间变换所属媒体或丧失新闻人员身分」,文化部得废止其记者证,移民署得废止其入出境许可证。

陆委会指出,为具体了解本案详细情形,文化部发函要求协助申请新华社记者来台之邀请单位提出说明,会同陆委会约晤新华社目前在台驻点记者,并分别洽询本案报导媒体及被指涉电视台。

同时,通传会另发函「中华民国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商业同业公会」及「中华民国电视学会公协会」,请其洽会员注意并了解所属政论节目有无相关情形。

陆委会表示,综上查察,本案报导媒体表示,所报新闻皆有所本,且经合理查证,基于新闻伦理,不便透露消息来源;被指涉之陆媒驻点记者与电视台则均否认媒体报导指涉内容,邀请单位也表示无从获悉报导依据。

陆委会指出,针对行政调查部分,相关主管机关已依权责要求涉案单位及人员说明,查察事项已完成告一段落,「鉴于行政调查之局限性,本案所搜集案内相关资讯,将提供检调进行续处,并尊重司法机关的司法调查。」

陆委会强调,文化部及陆委会将强化陆媒驻点记者来台管理机制,持续依规定采专案方式以及移民署联审会机制办理,检视是否依许可事由在台采报,进行个案评估、专案许可;并加强要求驻点记者须确实遵守政府法令规范,不得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之活动,倘涉有违法情事,将依法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