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当立委 邱垂正:需合规合法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候补人李贞秀的「陆配」身分引发就职争议,陆委会主委邱垂正(见图)13日表示,担任公职人员需放弃非中华民国国籍,确保对国家忠诚。(本报资料照片)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候补人李贞秀的「陆配」身分引发就职争议,陆委会主委邱垂正13日接受网媒节目专访时表示,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和《国籍法》等规定,担任公职人员时,需放弃非中华民国国籍确保对国家忠诚,不能有效忠问题,未来政府也会在法律框架内完善制度,以保障台湾的国家安全和公务系统的稳定运行。

至于民众党提出过去陆配史雪燕递补南投县议员时,未被要求放弃大陆国籍,替李贞秀争议进行反驳。邱垂正强调,担任立委依法必须放弃非中华民国国籍,当年其他案例是主管机关没有处理,并不代表合规合法。

邱垂正13日说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保障原籍是大陆人士的参政权,基于维护国安和宪政秩序,必须在台户籍满10年才有参政候选人资格。如若当选立委,则需依《国籍法》规定放弃中华民国之外的其他国籍,主因是担任公职与国家忠诚度是特别紧密的关系。

邱垂正进一步说,李贞秀如未来担任民众党立委一职,也应按规定放弃大陆国籍。他指出,目前有些国家不易出具国籍放弃证明,虽然《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第2项设有除外条款,但目前适用范围尚未包含公职人员。

邱垂正也直言,主管机关会负起责任并予以协助,李贞秀只要在就职前就宣布放弃国籍,法律上允许有1年内时间可完成程序。

邱垂正表示,后续主管机关将针对首度发生的立委双重国籍问题进行审议,这类争议不仅适用于大陆原籍人士,也涵盖港澳人士。目前有立委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相关修法,如担任公职须提放弃原国籍证明给予明定规范,而陆委会将配合内政部等主管机关研议,优化制度。

此外,民进党立委李柏毅13日在立院质询内政部长刘世芳称,中国籍要怎么放弃?岂料,刘竟答称「这个要问有中国籍的人」,并强调就《国籍法》及《宪法》规定,立委忠诚的对象只能是中华民国,而不是其他国家。李柏毅则建议内政部,要非常审慎思考更积极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