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和平、立委共推《产创》修法 纳绿电自用发电与储能补助
▲绿色和平联合民团与产业界,呼吁产创条例修法纳入绿电自用发电与储能设备补助。(图/绿色和平提供)
记者潘姿吟/台北报导
因应半导体、AI等高科技产业蓬勃发展所增加的用电需求,并促进企业加速绿电转型以维持产业竞争力,绿色和平今(18日)偕同立委赖瑞隆、立委郑正钤及台湾再生能源推动联盟与妈妈气候行动联盟等团体,联合产业界代表共同举办《产业创新条例》修法记者会,呼吁经济部调整《产业创新条例》第10-1条修法内容,将「再生能源自用发电和储能设备」纳入母法补助范围,以有效提升企业转型再生能源产消者、投入再生能源市场的意愿,达成政府和企业公私协作加速台湾再生能源发展。
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专案主任忻仪指出,经济部于10月预告《产业创新条例》修法草案,其中针对10-1条新增AI及节能减碳为抵减项目,绿色和平乐见政府将能源与减碳相关项目纳入投抵范围。
然而,台湾能源尚有许多困境需解决,包含绿电不足、价格高昂等问题,「创能」的急迫性更是不可忽视。他呼吁政府借由完善的政策工具鼓励企业自发性投入再生能源自用发电和储能设施的建置,降低企业投资绿电的门槛,公私部门共同协力实现台湾的净零转型。
立法委员赖瑞隆表示,产创条例部分内容年底将要停止适用,因此修法有急迫性。他与陈素月、沈伯洋等人提案中将企业投资人工智慧及节能减碳成本纳入优惠项目,有助于更多企业加入投资节能减碳的行列。他期待透过这次修法的动议或决议处理团体的诉求,并希望朝野能合作在这会期三读通过这样福国利民的法案。
立法委员郑正钤则指出,新竹市拥有强大的制造业基础,制造业占全市营业额的61%,对稳定电力需求有高度依赖。随着全球对减碳及绿电使用的重视,新竹市需要加速发展绿电,储能设备可有效应对绿能发电的不稳定性并提高绿电比例。他将提出产创条例修正草案,通过抵税政策鼓励企业投资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和储能设备,推动台湾绿色转型。
再生能源推动联盟理事蔡志宏提到,再生能源自用发电设备有助于降低产业的碳排放、提升其竞争力,并可协助国家的能源转型,同时储能设备将可降低断电危机、确保供电稳定。
妈妈气候行动联盟资深专案经理黄品涵则表示,依据《气候变迁因应法》,各部会须在今年底提出第三期阶段管制目标草案,以及各部门2026至2030年的温室气体减量行动方案。若能增加「绿电自发自用」为租税抵免的适用项目之一,不仅能贡献国家减碳目标,更能帮助企业有效达成使用绿电的需求。
绿色和平也针对此次诉求积极发起连署,获得包含多个重要产业协会的响应,显示产业界对于推动再生能源自用自发的高度期待,目前连署持续进行中,预期将会有更多产业代表加入连署名单。
中华民国再生能源商业同业公会常务监事王翊恺表示,国家能源政策原订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须达到20%的目标,若缺乏相关补助,目标将会不断延后。基于产创条例立法精神,补助自用发电设备及储能设备能改善产业环境与提升竞争力,对此售电公会表示支持。、
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专案主任忻仪强调,他们的目标是透过修法提供适当的补助,帮助企业克服进入门槛,进而提升台湾整体的再生能源发展。他们呼吁经济部应修订《产业创新条例》第10-1条,将「再生能源自用发电与储能设备」纳入投资抵减,以修法等政策工具支持企业进行再生能源的投资与设备建置。此外,他们也建议政府应简化产创条例申请规范与过程,并提供整合后的咨询窗口,以鼓励更多企业投入并友善其申请端。
▲绿色和平针对此次修法倡议,发起连署。(图/绿色和平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