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勾结诈团! 郑鸿威羁押将到期求保 法院将裁定是否延押

台北地方法院。(图本报资料照)

律师郑鸿威涉嫌组「律师团」泄密诈团案,台北地检署查出,郑安排101件车手案给15名律师辩护,且接受诈团虚拟货币报酬洗钱,4个月获利1200万元,依泄密、组织犯罪、洗钱等罪起诉郑鸿威16名律师、郑男助理林佳毅、会计师李昊承共18人。台北地院今(8)日下午开庭,由于郑的押期将于本月13日届满,郑向法官表示希望能以具保代替羁押,若钧院认为有延长羁押之必要,希望至少让他可以与母亲及太太通信。全案候核办。

今下午先开准备程序庭,郑鸿威承认部分泄密,但否洗钱及组织犯罪。委任律师赵元昊表示,郑坦承泄密是三个案子,他们认为本案在检方并没有举证连柏玮集团的存在,也没有举证他的组织犯罪行为。

法官询问,连柏玮问你「能搞不?」,而郑回应「搞啊!」这是什么意思?郑表示,没有去问对方原因,只是单纯附和。郑表示,他跟李承昊说「有机会一起来做诈骗」只是他跟对方说的玩笑话,至于聊到黑钱是李承昊当时跟他说想要买东西。

准备程序庭结束后,法官接着召开讯问庭。检辩双方针对是否延押各自提出意见。赵元昊表示,有关泄密部分,郑认罪的有三个案号,检方提的出来有证据也只有三件,其他的没看到检方提出任何具体证据。

此外,郑陪侦的车手,没有一个车手来证明郑有阻止该车手不要供出上游,一个都没有。也没有任何一个律师阻止车手供出上游,所以检方说的组织犯罪是没有任何证据的,是否请钧院审酌是否继续羁押。

律师孙治平说,郑在侦查中已经被羁押了三个多月,钧院开接押,审理中已经五个多月了,这五个多月没有发生不能够因为郑的问题羁押与否,羁押或不羁押,造成审判程序顺利或不顺利的影响,郑羁押与否是完全没有影响的。再者,之前羁押的理由已不存在,没必要继续羁押,而且已经羁押五个月了,一审只能羁押九个月。

起诉指出,郑鸿威去年间,加入暱称「银河车队-美国」诈团,负责处理该集团旗下车手遭检警查缉后的相关法务事务,包括遭查缉前的防范措施、遭查缉后与检警应对。

郑鸿威自行或指挥安排派案律师担任落网车手之辩护人,以监视车手是否供出上游成员,借此取得车手于侦查中之笔录内容、车手是否遭羁押、扣案之赃款数额等资讯,并告知诈团连姓主嫌,以利该集团上游成员管控风险、调派人手及认列亏损,借此维持该诈团运作。

郑鸿威亲自或委由法务助理林佳毅安排黄耕鸿15名律师接案,15名律师分别接受3案至24案委任,15名律师利用陪同车手受讯及声请羁押阅卷机会,以文字、口述等方式将笔录内容、羁押声请书等侦查资讯告知郑鸿威,由郑鸿威转知诈团上游知悉。

郑鸿威接获诈团虚拟货报酬后,定期请友人会计师李昊承转换现金洗钱,李自去8月17日起至12月1日止,兑换台币并提领共计1270万4901元 其合库帐户,再转汇1216万6500元至郑的台新银行帐户,李赚取差额53万8401元。

律师黄耕鸿除另接受郑派案,自己也在去年11月2日接受委任后,在桃检侦查庭内偷录音,再将录音档提供给当事人,另黄还在花莲地检署侦办一起诈团案时,要求其他律师回报在押被告的的陈述内容、或寄会客菜、寄物等需求,黄再泄密给诈团上游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