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结诈团律师郑鸿威协助藏300万 桥院法官石育恩遭停职
前法官石育恩遭司法院依法予以停职。(资料照)
桥头地院法官石育恩,涉嫌协助诈团「军师」 郑鸿威律师藏放300万元现金在办公室,涉及洗钱。全案经检方侦办,检察官谕令石80万交保,司法院19日依法官法予以停职。
前桥头地院法官石育恩与诈团军师郑鸿威同为政治大学法律系同学,案经检方侦办,司法院第一时间,先将石从一般刑事庭,暂时调整为简易庭法官,确定遭到台北地检署谕令80交保后,即依法命石停职,处理过程与涉嫌性骚的士林地院前法官蔡明宏相同。
全案起因于台北地检署17日指挥廉政署与调查局 台北市调处兵分8路搜索石男办公室、宿舍、郑男的事务所,并约谈石男、 郑鸿威胞姊郑彧歆、律师杨济宇3名被告到案。石育恩否认洗钱,检察官讯后认为石育恩涉嫌洗钱嫌疑重大,但无羁押必要,谕令石80万元交保,杨男40万元交保,郑女无保请回。
北检日前起诉 郑鸿威共16名律师,全案移审 台北地院后,承办检察官王文成当庭指控,郑曾暗藏一笔300万元现金在石男的法院办公室内,郑辩称这笔钱是请石物色预售屋的「工程款」。
据了解,石男疑因交游广阔而被政风盯上,他因与 郑鸿威过从甚密,主动写职务报告向桥头地院自清。石在报告内只说曾帮郑转送10万元律师费给其他律师,但不晓得金钱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