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买房漂白!助诈团军师洗钱340万 桥院法官石育恩遭起诉
台北地检署。(图本报资料照)
桥头地方法院前法官石育恩,在任职期间,明知大学死党郑鸿威担任诈团军师,竟利用购买房屋等名义,替郑鸿威将赃款340万元漂白。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石涉犯《洗钱犯罪防制法》之洗钱罪,而郑及其受雇律师杨济宇则涉犯《刑法》泄密罪,另与石育恩共同涉犯洗钱罪,今(5)日将3人追加起诉。
检方查出,郑鸿威担任连柏玮集团军师,收受报酬来源多元,连柏玮于去年8月后,会以虚拟货币方式支付报酬。石育恩、杨济宇明知郑鸿威收受现金报酬,得预见郑鸿威收取的大额款项恐包括犯罪所得。
检方也查出,郑鸿威的同窗石育恩,也知道一行人为诈团做事,竟于去年5月22日,帮助郑鸿威转交派案案件的10万元报酬给黄耕鸿。
石育恩于去年12月底至今年1月间,仍向郑鸿威邀约一起投资高雄一起建案,双方约定由郑鸿威出具头期款330万元后,由石育恩以公务员身分向银行贷款,支付尾款。
检方指出,郑鸿威于去年12月底至今年1月间,在台南市某处交付80万元现金头期款,再于今年1月29日委由杨济宇将剩下的250万元现金携带至桥头地院的停车场,交付给石,由石放在办公室代为保管,预计其后与房仲接洽时支付。
检方于5月18日指挥廉政署及调查局,执行搜索石育恩于桥头地院办公室及宿舍,依涉嫌洗钱防制条例等罪嫌,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约谈石育恩、郑鸿威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济宇、郑鸿威胞姊郑彧歆等3人,讯后谕知石育恩80万交保、杨济宇40万交保、郑彧歆请回。
检方认定,郑鸿威、石育恩及杨济宇所为,涉犯洗钱防制法之一般洗钱罪;郑鸿威、杨济宇另涉犯刑法之非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罪,今依法追加起诉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