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幫詐團律師洗錢 法官石育恩起訴

桥头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左)疑替律师郑鸿威(右)藏匿诈团不法所得,昨被北检起诉,司法院表示尊重后续法院审判的结果,也将依法究责、绝不护短。图/读者提供

司法院指出,今年五月已将石停职,桥头地院也将石送交法官评鉴委员会进行个案评鉴,司法院将依法究责,绝不护短。

桥头地院表示,依法官法规定,石育恩未经判决有罪确定前,停职已是最为严重处分,后续评鉴、惩戒等程序,均非地院权责,待判决确定结果,依司法院指示后续处理。

郑鸿威去年加入男子连柏玮为首的诈欺集团,与署名律师涉嫌利用陪侦机会,泄漏侦查秘密给诈团首脑,检方五月十三日起诉十八名律师及助理。

石育恩与郑鸿威同为政大法律系毕业,曾在某知名建设公司任职,去年底分发至桥头地院。检方查出,郑去年十二月底至今年一月间,在台南交付八十万元头期款,今年一月廿九日再委由杨济宇携二五○万元至桥头地院停车场交付给石,由石放在办公室保管,预计与房仲接洽时支付。

检方五月搜索石育恩办公室及宿舍,依涉嫌洗钱犯罪嫌疑人身分约谈石育恩、杨济宇、郑鸿威胞姊郑彧歆,讯后石八十万交保、杨济宇四十万交保、郑彧歆请回。

检方指出,石、杨明知郑收受现金报酬,得预见郑收取大额款项恐包括犯罪所得,石育恩于去年十二月底至今年一月间,仍向郑邀约投资高雄一起建案,双方约定由郑出具头期款三三○万元,由石以公务员身分向银行贷款,支付尾款。

检方认定,郑鸿威、石育恩及杨济宇所为,涉犯一般洗钱罪;郑鸿威、杨济宇另涉犯非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罪,追加起诉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