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帮诈团藏300万 法官石育恩遭约谈

桥头地院法官石育恩,被控协助替诈团辩护的郑鸿威律师放置300万元现金在办公室内,涉及洗钱。台北地检署17日指挥廉政署与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兵分八路搜索。(本报资料照片)

桥头地院法官石育恩,涉嫌协助诈团「军师」郑鸿威律师藏放300万元现金在办公室,涉及洗钱。台北地检署17日指挥廉政署与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兵分8路搜索石男办公室、宿舍、郑男的事务所,并约谈石男、郑鸿威胞姊郑彧歆、律师杨济宇3名被告到案。

检廉怀疑,石育恩在担任法官前,曾受郑鸿威委托分送接案律师报酬,而石疑似为了避免转帐留下纪录,亲自带钱北上,交给协助泄密给诈团的律师黄耕鸿。

检廉追查,郑鸿威姊姊郑彧歆在弟弟出事后,多次与相关人士联系,还与石育恩私下会面,甚至郑遭羁押后,石将疑似「安家费」的一包现金拿给郑家,被怀疑私下有勾串。

检调查出,郑鸿威去年加入诈团成员连柏玮所属「银河车队–美国」诈团,负责处理车手遭检警查缉后相关法律事务,由郑派案给律师,替车手安排辩护人,扮演诈团军师,北检日前起诉郑鸿威共16名律师,全案移审台北地院后,承办检察官王文成当庭指控,郑曾暗藏一笔300万元现金在石男的法院办公室内,郑辩称这笔钱是请石物色预售屋的「工程款」。

据了解,石男疑因交游广阔而被政风盯上,因与郑鸿威过从甚密,主动写职务报告向桥头地院自清。石在报告说曾帮郑转送10万元律师费给其他律师,不晓得金钱来源,说法与郑不符。

石育恩为政治大学法律系毕业、司法官学院62期结业,去年8月底分发到桥头地院任职,原本担任一般刑庭法官,此案爆发后,改调刑事简易庭法官。

桥头地院自律委员会调查后,认石违反《法官伦理规范》第5条「法官应保有高尚品格,谨言慎行,廉洁自持,避免有不当或易被认为损及司法形象之行为」、第22条「法官应避免为与司法或法官独立、公正、中立、廉洁、正直形象不相容之饮宴应酬、社交活动或财物往来」,16日决议移付司法院法官评鉴委员会调查评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