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诈骗上柜股权 停职法官石育恩驳斥「深感愤怒」

▲新华泰富原股东委任律师杨美玲控告法官石育恩等人涉嫌诈骗股权,接连遭对方声明反驳。(资料照/记者刘昌松摄)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芝麻街美语母公司新华泰富的原董事何佳洲、何彦宽3日委托律师到台北地检署,按铃告发桥头地院法官石育恩、会计师李昊承,涉嫌与数码戏胞前董事郭明昌、会计师曾心洁联手诈骗公司股权。遭点名的石育恩4日透过律师发布声明,澄清所有指控完全与事实不符,并且对相关指控深感愤怒,将保留法律追诉权。

新华泰富(上柜代号5481)原股东委任律师杨美玲指控,新华泰富的最大股东君怡泰富及新华国泰2间投资公司负责人何佳洲、何彦宽,因为误信郭明昌的「政大帮」能让公司股价上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但郭明昌等人借故不付股权转让款2.4亿元。当时双方接洽时,在场自称法务人员的就是卷入诈团军师郑鸿威洗钱案的法官石育恩,另外还有会计师李昊承、曾心洁等人。

针对经营权纠纷一事,君怡泰富及新华国泰声明指出,相关股权交易程序合法,杨美玲律师自始至终皆参与其中,如今却反口指控股权交易过程涉有诈欺,不仅属不实指控,更有违其律师伦理。2公司声明表示,原股东何佳洲、何彦宽及杨美玲律师侵占本公司印鉴大章在先,嗣又捏造不实讯息,将于近日提告业务侵占、加重诽谤及诬告等刑事告诉。

石育恩4日也透过事务所发布声明,表示自己在停职期间,谨慎遵守《公务员服务法》等规定,担任民间企业法务人员恪守低调行事,石育恩否认曾与何彦宽及何佳洲见面,也没有参与磋商谈判。石育恩呼吁相关当事人以正当法律程序解决彼此间民事纠纷,不要利用他作为谈判筹码,不仅无异于发现真实,也伤害无辜第三人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