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警入诈团遭免职、退职金归零 上诉求复职遭行政法庭驳回

彰化涂姓男子从警33年,却加入诈团,遭记2大过并免职,涂不服提行政诉讼,遭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驳回。(冯惠宜摄)

涂姓男子从警33年,却在2022年7月担任彰化县警局交通队警务佐期间加入诈团,遭记2大过并免职,涂不服提行政诉讼,主张所涉案件未经刑事判决确定,且要抚养高龄母亲,被免职退休金归零,警政署则驳斥,涂品德、操守有重大瑕疵;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涂所为严重损害警誉,原处分无违误,判处驳回,可上诉。

涂原任职于彰化县警察局交通警察队警正警务佐,涉嫌自2022年7月加入诈欺集团,担任提供帐户及取款车手职务,负责接受指示以网路转帐、或持帐户提款卡至各处自动柜员机提领由该诈欺集团其他成员诈欺所得之赃款,检警调查发现共有9人受害,而涂共获取1万7000元报酬;该案彰化地院一审依诈欺罪判涂2年9月,上诉后台中高分院二审考量他犯后坦承、和被害人和解,撤销改判2年,缓刑5年。

涂也因此在2023年7月遭警政署记2大过并免职,他不服上诉行政法院,主张所涉案件,尚未经刑事判决确定,依无罪推定原则,不得为有罪推论,且他也是遭到诈骗始提供金融帐户,主观上没有预见,认原处分有速断之嫌,且有违比例原则。

涂并称,原处分未斟酌他要奉养高龄母亲,如失去工作将顿失受入来源,且经免职确定者,将丧失申请退休及请领退休金之权利,请求撤销原处分。

警政署则主张,涂身任警职,理应本其职责协助政府打击猖獗之诈欺犯罪,竟为图利而加入诈欺集团,从事诈欺、洗钱及参与犯罪组织等犯行,严重损害警誉。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审酌,涂涉嫌加入诈团被起诉,于彰化地院审理时他已坦承犯行,并有被害人证词、金流可佐,证据确实,其犯行与警察任务有所违背,显不堪任警察职务,未予以免职,难以整饬警纪,也认定原处分无违误,驳回涂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