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密收贿19.2万 警被诉恐遭免职

台中市丰原警分局庄姓警员涉用警用电脑查阅及泄漏个资,以每笔3000元代价卖给征信社,被高雄地检署依违背职务收贿及泄密等罪嫌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台中市警局丰原分局翁子派出所庄姓警员涉嫌泄密给征信业者,检、廉查出他透过警用电脑查阅个资,以每笔代价3000元,共泄漏64笔个资,受贿19万2000余元,虽缴回受贿所得,高雄地检署29日侦结,仍依违背职务收贿及泄密罪嫌起诉,停职中的庄男恐被记二大过免职。

检方调查指出,30岁庄姓警员因购买二手车,认识经营二手车买卖的陈姓女子,经陈女牵线认识征信社2名林姓女员工,2女为查征信案对象个资,透过陈姓女子协助找庄姓警员帮忙,谈妥每笔代价3000元不等。

庄姓警员利用警用电脑帐户,以「举发交通违规」及「为民服务值班代查处理民众报案」进入警政联网,搜查陈女等人转传的当事人个资,再将查阅结果,利用通讯软体传讯息给2名林女或陈女。事后林、陈再将事成代价转帐到庄指定的银行帐户,陈女也从每件获取3000元酬劳。

检廉接获检举后,发现庄使用警用知识联网的理由及次数可疑,并查出他与2名林女、陈女等人联络频繁,甚至有不明对价关系的金钱往来,陆续约谈2名林姓女子、陈女。7月4日更到庄任职的丰原警分局翁子派出所搜索,查扣相关资料,将他带回侦办,因涉案情节重大,检方将庄男、陈女及其中一名征信社林女声请羁押获准,台中市警察局也对庄作出停职处分。

高雄地检署29日侦查终结,依违背职务收贿罪、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公务登载不实及违反个资法等罪起诉庄姓员警,征信社2名林姓女子、陈姓女子等人依行贿、违反个资法等罪起诉,庄因坦承犯行及缴回贿款,获检察官向法院声请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