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20万帮乔免勒戒 北市警遭诉

内湖警分局刑警收毒虫20万,遭士检依贪污罪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29岁台北市警内湖分局胡姓侦查佐,2019年侦办毒品案移送林姓毒虫,林私下问是否有方法不勒戒,胡竟回答「可以处理,但上面要有好处」,林便拿20万交给胡打点,不料事后仍遭勒戒,愤而检举。士林地检署17日侦结,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胡。

起诉指出,胡2019年调派内湖分局侦查队担任侦查佐,当年7月底,分局侦办陈姓男子为首的贩毒集团,监听发现林向陈买毒,胡等人持搜索票前往拘捕,并将林依毒品罪送办。

胡、林两人后来互加通讯软体,林因吸毒,收到观察勒戒裁定书,去年底以LINE询问胡:「可以罚钱,不接受观察勒戒吗?」今年1月底胡回复:「可以处理,但上面要有好处才会帮忙。」

2月3日下午,两人约在新北市三峡区某咖啡店,林向胡再度确认后,先回家拿了20万现金,再于另家热炒店交付。

此后胡不定期与林碰面,诓称事情正在进行,并称「给上头5万、请吃饭4万」,林信以为真,向胡表示余款退还9万就好,其他2万当做奔走酬劳「走路工」,3月12日胡汇还1万5000元给林。

3月23日林因勒戒未到案,遭新北检通缉,24日遭三峡分局逮捕,林气急败坏打给胡却没人接,满怀怨念接受勒戒。4月28日执行完毕,林仍然找不到胡,这才气得向检警举发此案,月初胡遭收押。

检方审理时,因有两人LINE对话、汇款记录,胡当庭坦承犯行,并将20万犯罪所得缴回,士检依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起诉;另因胡已自白犯案,态度良好,检方另建请法院减轻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