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30岁贪警泄密给征信业者 每笔赚3千被起诉恐免职

高雄地检署起诉涉嫌泄密、收贿的庄姓警员。(本报资料图片,郭良杰高雄传真)

台中市警丰原分局翁子派出所庄姓警员,涉嫌泄密给征信业者,经检、廉侦办后,初步查出他疑受征信业者请托,透过警用查电脑个资,将代查个资涉嫌泄漏给征信业者,每笔代价3千元不等,共泄漏64笔个资,受贿19万2千多元 ,他虽缴回受贿所得,恐因此被记二大过免职,高雄地检署今(29)日侦结,依违背职务收贿罪嫌及泄密罪嫌起诉,2名徴信社林姓员工及协助的陈姓女子也一并被起诉。

检方调查指出,30岁庄姓警员因购买二手车,认识经营二手车买卖的陈姓女子,经陈女牵线认识徴信社2名林姓女员工,该2名林姓女员工,为查徴信案对象的个资,透过陈姓女子协助找庄姓警员帮忙,谈妥每笔代价3千元不等,所查资料的用途不明,庄姓警员利用自己或同事的警用电脑帐户,进入警政知识联网搜查当事人个资,再以通讯软体传讯息给2名林女及陈女,事后林、陈等人再将事成代价转帐给庄员。

检廉接获检举后,查出其中有不明对价关系,陆续约谈2名林姓女子、陈女,再到庄员任职的丰原警分局翁子派出所搜索查扣相关资料,将他带回侦办,因涉案情节重大,检方将庄员、陈女及其中一名林姓徴信社员工声请羁押获准,台中市警察局也对庄员停职处分。

高雄地检署侦查终结,依违背职务收贿罪嫌、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嫌、公务登载不实及违反个资法等罪嫌起诉,对徴信社的2名林姓女子、陈姓女子等人依行贿、违反个资法等罪嫌起诉,庄员因坦承犯行及缴回贿款,获检察官向法院声请减刑。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