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个资给征信社 警认罪获缓起诉
台中洪姓男子受委托调查1名女子行踪,竟拜托认识的杨姓侦察佐透过警政知识联网查询民众车行纪录、前科照片等资料,洪男被依违反《个资法》、伪造文书罪起诉,杨男获缓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经营科技、征信公司的洪姓男子,因接受委托调查1名女子行踪,2020年拜托当时在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队任职的杨姓侦查佐,要杨男协助他透过警政知识联网查询民众的车行纪录、前科照片等资料。台中检方侦查终结,依违反《个资法》、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洪男,杨男则获缓起诉。
起诉指出,杨姓侦查佐因工作需求,有时要购买监视器等设备,洪男则因公司向警方推销设备而认识杨,之后洪男受1名男子委托调查其妻行踪,洪男与该男子不但在该名女子手机上安装木马程式,借以窃取她的LINE对话纪录,还在该名女子车上安装GPS追踪器追查其行踪。
在追查期间,洪男发现该女子与1名陈姓男子有往来,竟委托杨姓侦查佐查询陈男的前科照片;杨男明知陈男非自己案件调查对象、且对陈男没有立案侦办计划,仍于2020年7月间在办公室内登入警政知识联网查询陈男照片,之后将照片传给洪男。
此外,洪男又于2023年1月间拜托杨男帮他查询另1辆车子的行车纪录,只是为了要帮员工讨债,但已调职到台中市警三分局的杨男仍协助洪男查询资料,当时用的理由用途为侦办毒品案件,最后因车牌辨识错误无法判读。
洪男在检方侦讯时坦承犯行,杨男也坦承受洪请托帮忙查询照片、车牌。委托洪男的男子证称是花了80万元委托洪调查妻子行踪;另警方根据系统使用纪录确认杨男以不实用途查询他人资料。检方侦结,依违反《个资法》、伪造文书罪起诉洪男,杨男则获缓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