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院法官遭控勾結詐團律師幫藏300萬 司法院將他停職

桥头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遭控涉替「诈团军师」律师郑鸿威,转交现金给诈欺案辩护律师,郑鸿威收押隔天,石涉交付300万现金给郑的胞姊。司法院发言人陈婷玉今表示,石法官遭检方谕令80万交保后,司法院已决议依法官法第43条将其停职。

桥头地院上周针对石育恩案,经自律委员会送交法官评鉴委员会,内部调动从刑事庭法官,调整职务为简易庭法官。司法院发言人陈婷玉指出,石育恩遭检方80万元交保后,无法排除犯罪嫌疑重大,符合停职要件,司法院昨天已决议依法官法第43条将其停职。

全案起源于,检调侦办律师郑鸿威涉勾结诈团泄密案,诈团车手、干部落网,郑鸿威涉指派律师陪同侦讯、刺探、翻拍侦查秘密,交给诈团首脑,郑鸿威等18人遭控勾结诈骗集团,日前遭北检依组织犯罪条例等起诉,台北地院开移审庭时,传出郑将300万款项,放在法官石育恩办公室,专案小组循线查出,石育恩法官曾替郑转交现金给涉案律师。

专案小组查出,收押郑的隔天,法官石育恩涉持郑交付的现金,交由郑的胞姊郑彧歆藏匿。调查局搜索约谈石育恩等3人,经漏夜讯问依洗钱、组织犯罪等罪嫌,谕令石育恩80万交保。

石育恩供称,帮忙郑鸿威转交10万给南部律师,但不知与诈团有关,他以为是债务欠款,否认参与组织犯罪;交付郑彧歆的现金,则是郑鸿威委托他帮忙买房子,但房子没买成,新闻报导郑涉案,他才会「原封不动退给郑彧歆」,不知袋内到底有多少钱。

专案小组在郑彧歆家中查扣50多万现金,郑彧歆供称,她没清点现金,有拿钱支付律师费等开销,剩下50多万。郑彧歆讯后请回,处理郑鸿威金流的律师杨济宇40万元交保。

桥头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左)疑替律师郑鸿威(右)藏匿诈团不法所得,昨遭检调搜索约谈。图/读者提供

法官石育恩。记者房荷庭/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