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修法 貨幣政策決定權歸黨中央
中共修正「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收拢货币政策决定权。(中通社)
大陆修订「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增加一条条文,将大陆货币政策的最终决定权明确归属中共党中央,条文规定:「货币政策委员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动健全现代货币政策框架,重要事项报党中央、国务院。」
大陆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主要针对这项法规修正。去年十月廿四日下午,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等陪同下,史无前例地视察了人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六天后又亲自主持了为期两天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八个坚持,第一个坚持就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当时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金融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地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加速建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
这次修法完全体现与落实去年会议的精神与要求。但中国人民银行原已备受诟病的独立性,恐因决策权被移往党中央,再遭重大挫折。
无独有偶,在李强签发院令之前两天,习近平于十六日在中央党校举办的「省会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品质发展专题研讨班」上发表讲话时,又以「推动金融高品质发展」作为主题,并再度强调,「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既遵循现代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更具有适合我国国情的鲜明特色,与西方金融模式有本质区别」。而所谓的「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第一个内涵仍然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