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议员告发谢国梁恐龙生态园区涉图利 基市府:依法采购 可受公评
民进党基隆市议员郑文婷质疑市府透过限制性招标恐龙生态园区给特定厂商有触犯图利罪之嫌,今日至基隆地检署告发市长谢国梁。(徐佑升摄)
基隆市的「AR恐龙生态园区」近日试营运后带来许多人潮,图为基隆市长谢国梁(左四)与新北市副市长刘和然(左三)日前参访合影。(本报资料照)
基隆市位于中正区潮境公园的「AR恐龙生态园区」近日试营运后带来许多人潮,成为基隆的新景点,但民进党议员郑文婷今(26)日质疑基市府今年透过限制性招标,分别在1月设计标、7月营运标都标给同一家实境共创公司,但迟至8月20日才取得地主海科馆的土地使用协议,有「先射箭后画靶」之嫌,并至基隆地检署告发市长谢国梁图利。对此基市府产发处澄清建置与营运部分皆依法采购,且营运计划是增加市库收入性质,绝无不法,可受公评。
郑文婷表示,恐龙生态园区于今年8月15日才决标给实境共创公司委托营运,但市政府却很快地在30日就在该园区试营运,原本没有服务中心可供服务游客,谢国梁为了展示自己市政做得好,凸显自己在该园区的政绩,竟然在厂商未依法取得建照的情况下容任厂商在园区内大兴土木,符合刑法图利罪的构成要件。
郑文婷指出,谢市府在今年1月先以限制性招标的方式,开了基隆潮境AR恐龙生态园区委托开发设计暨建置案的标案,让实境共创公司以995万元得标,嗣后再用同样的手法于7月开立同一园区委托营运标案,再让实境共创公司以1151万元得标,但直到8月15日标案开标为止,基市府都还没有取得海科馆的土地使用同意,而是延宕到8月20日才跟海科馆签订土地使用协议书。
郑文婷质疑,为何土地使用同意都还没确定的情况下,谢国梁就陆续开标案让特定厂商得标?甚至在所有标案都确定后才与海科馆签订土地使用协议书,是否表示谢国梁要确定特定厂商确实已经拿到标案后才愿意向海科馆承租土地?
郑文婷强调,谢国梁原本只打算试营运到27日,28日起就要开始向入场民众收费,但因网路上很多人反映使用AR的实际体验不佳,为避免引起民怨,因而将试营运的时间延后到罢免投票日后的10月底,同时也让得标厂商兴建服务中心能够有更宽裕的时间,明显为特定厂商开绿灯,为此才会具状向基隆地检署提出图利罪的告发。
对此基市府产发处澄清,该处办理基隆潮境AR恐龙生态园区建置与营运部分皆依法采购,且建置案已于7月2日整案验收完毕结案,另委托营运部分于8月5日完成评选,于8月15日决标,并于8月30日进行试营运,该营运计划更属本府收入性质,是增加市库收入的一环,非议员所指为分二次采购支出给厂商。另因园区目前属试营运阶段,相关体验模式也逐步优化中,希望在正式营运时能让民众享有更优质的体验感受。
至于土地使用部分,产发处说明,市府事先已与海科馆于6月12日签订土地合作意向书(生效日5月17日)。另委托营运计划系于7月12日上网招标,8月5日办理评选,8月15日决标。而本府与厂商于8月16日签约后,再与海科馆于8月21日签订土地使用协议书(生效日8月20日),并于8月30日开始进行园区试营运,故相关土地合作协议事项亦皆依法办理,绝无不法,可受公评。
基市府强调,相关的期程皆依法行政,也有与海科馆签署相关合作利用书及土地使用协议书在案,针对市议员未经采证即告图利,市府也将在图利案不起诉后,考虑对郑文婷提出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