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洲警防制噪音车扰安宁 今年已开罚1348件破4000万

警方与环保局联合稽查,防制噪音车、改装车深夜扰乱社会安宁。警方提供

芦洲分局警方指出,改装车噪音成是民怨之首,为防制噪音车、改装车深夜扰乱社会安宁,并遏止青少年危险驾车妨害道路交通安全,8月12日深夜与市府环保局择定成芦桥机车道下桥处共同执行「环警联合稽查」勤务,针对改装排气管制造轰隆声响强力取缔。

此次联合稽查,短短2小时内共拦检106辆,其中5辆噪音不合格、4辆改装排气管,颇有成效;其中不合格车辆将由环保局依噪音管制法第26条告发,并通知限期改善,极具吓阻效果。统计今年(112年)1月1日迄今,芦洲分局稽查疑似噪音车辆并通报环保机关确定裁罚1348件噪音车,罚锾总数最高约达新台币4044万元,宣示警方积极维护社区安宁之决心。

少数车主为吸引目光或因个人喜好,拆除消音器、违法改装车辆,只为了「吸引他人注意」,不仅制造噪音影响百姓生活品质,更让自己成为公众厌恶的对象。芦洲警方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并杜绝噪音车辆深夜频频发出噪音,扰乱安宁现象,每月不定期与环保局、监理站组成联合稽查小组,针对各违规改装车辆拦查取缔。

芦洲分局指出,如于晚上10时至翌日上午6时,使用未经主管机关噪音审验或检验合格排气管之车辆行驶于道路,将依违反噪音管制法第8条通报环保机关,首次违反裁处3000元,但于夜间时段或特定噪音管制区违反,该次罚锾金额为6000元,最高裁处30000元罚锾。

另外汽车车身、引擎、底盘、电系等重要设备变更或调换,不申请公路主管机关施行临时检验而行驶者,将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8条举发,最高裁处9600元罚锾。

芦洲分局提醒,车主随意改装车辆引起噪音,除须缴罚单外,环保机关亦会令其限期改善,直到复验合格为止,呼吁民众别再刻意改装制造噪音,扰民又和自己荷包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