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最高检防诈 揭开识别金融投资骗局三陷阱

大陆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揭开识别金融投资骗局三陷阱。(翻摄自大陆高检网)

澎湃新闻报导,大陆最高人民检察院 28日举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品质发展」记者会。最高检第四厅厅长张晓津表示,当前金融领域各类投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手段名目不断变化,迷惑性很强,给民众造成严重损失,同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要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防范能力,提醒有三大陷阱:一是打着高大上旗号、二是推销大众熟悉程度较低的金融业务、三是以「低风险、高回报」为诱饵。

他指出,从检察办案情况看,造成金融投资被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社会公众理性投资、依法投资的意识仍然较为薄弱,识别防范金融投资骗局的能力欠缺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加大对金融犯罪惩治力度的同时,要积极培育金融消费领域法治风尚,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防范能力。

张晓津说:「骗子的目的就是把你口袋里的钱放到他口袋。我总结出三条,希望社会公众能够引起高度警觉。一是骗子常常打着金融创新、科技创新、国家扶持等『高大上』的旗号;二是惯于利用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外汇期货、虚拟币投资、影视投资等形式上相对专业、普通群众熟悉程度较低的金融业务;三是以『低风险、高回报』为诱饵,许诺的回报往往脱离金融市场规律。」

张晓津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依法严肃惩治各类金融犯罪,以震慑犯罪分子、预防犯罪。协同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规范金融创新活动。同时,探索建立预防金融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持续发布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