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亏生的小孩是杂种爆冲突 猛砸酒瓶惨了 刺瞎麻吉的右眼

原PO表示,爸爸变得几乎每周都去剪发,但老妈上门,店家竟说「不接待台湾人」。(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北市一名江姓男子,去年(111年)9月9日与好友相约聚餐,聊天时互相言语调侃,但江男却尺度大开,狂亏楚姓友人,「你跟女友生下的小孩是杂种」,楚男一时气愤拿起酒瓶怒瞪,随后要离开时,江男却拿酒瓶攻击,导致楚男右眼球破裂,送医救治后,确认视力完全丧失。

判决书指出,江姓男子供称,当天与女友一同前往聚餐,我与楚男都有饮酒,还互相用言语调侃,当时可能玩笑开过头,没有顾虑到楚男感受,导致他有点生气,有拿酒瓶看着我但没有打我。

当时我觉得我们都是朋友,开玩笑,他就走心了,情绪不好,导致我觉得不公平,我才会拿酒瓶攻击,我没有瞄准哪里,我是朝他额头砸,酒瓶当场就碎裂。

楚男则向法官表示,当天酒过三巡后,江男突然对我人身攻击,说我跟我女友生下来的小孩是杂种,我很生气,原本要离开了,江男又问为何没付钱就要走,原本我们隔天有约吃饭,觉得他喝醉了,不想跟他争执,所以想离开,但他拿着酒瓶走过来,就朝我眼睛砸下去。

江男辩护人则称,双方是多年好友,平日感情良好无纠纷,当天只是偶然发生口角,并无重伤害的动机,案发后就持续关心楚男状况,除表达歉意外也保证会负担后续赔偿。

辩护人说,江男目前是愿意和解,先提供300万元,希望这300万元作为量刑参考,如果未来民事判决超过300万元,江男也会全额支付。而当时因饮酒至辨识能力显著降低,应依刑法第19条2项减轻其刑。

法官审酌,江男持玻璃酒瓶猛力殴击楚男之要害,导致楚男右眼失明,显见不尊重他人之身体、健康法益,法治观念淡薄,且否认有重伤害犯意,难认确有悔悟之意;虽称有和解意愿,但尚未达成和解。日前依犯重伤害罪,处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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