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邀女友同住!他提议「月给3千使用费」被拒 网一面倒:没好处

▲女友在双北已经有房子了。(示意图/取自Pixabay,下同)

网搜小组/曾筠淇报导

有些情侣稳定交往一阵子后,便会考虑同居,近日有网友发文表示,女友在双北有一间房,而他则是近期才买了预售屋。他从没打算要女友帮忙付房贷,但因为双方有讨论到未来是否要同住,所以他就询问对方,是否愿意负担每月3000元的房屋使用费?岂料女友却不愿意,让他不解,他的要求有很过分吗?

男网友在Dcard上,以「要求付一点房屋使用费过分吗」为标题发文,提到他和女友家境都不错,且两人都是北漂工作。虽然女友年薪约为他的三分之二,但也有破百万,而平常的开销几乎都是由他支付,至于超过两天以上的旅游,他们则是平分费用。

原PO透露,女友家人帮女友在双北买了一栋房子,对方现在就住在那里;而他则一直在外面租屋,是直到最近才跟上买房热潮,买了一间预售屋。该预售屋的头期款全由他自己支付,每月6万元的房贷也都会是他自己负担,因为房子并未挂上女友的名字,所以他原本就打算自己全数付清。

只是原PO近期和女友讨论到未来是否要同住的话题,并询问对方能否帮忙分担每月3000元的使用费时,女友却不愿意,宁愿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毕竟女友在双北已有房,所以他也可以理解女友想法,但如果家人没帮忙买房,在外租屋应该随便都会超过3000元,他这样的要求有很过分吗?

贴文曝光后,底下网友点出关键,「她自己有家里住,愿意来找你互相陪伴,又不是白占你便宜,你还要跟她收钱,这感觉有多糟」、「如果是我也不要,家里有房住还要每个月付3000元,房子是你的,万一吵架了被赶出去的是女友」、「她有自己的房子,住得好好的。如果跟你结婚了得搬去你那,你还要跟她收钱,她当然觉得对她没好处呀」。还有网友建议,「你买的那间租人,你直接去住她家付她房租不是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