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进女友700万透天厝!他月缴1万要「共同登记」被拒:鬼才会付
▲原PO说,他帮忙缴房贷还不能共同登记,「鬼才会付」。(图/CFP/下同)
一名男网友发文抱怨女友,帮她的房子缴每月1万多元的房贷,要求共同登记被拒,「不然鬼才会付,而且又还没结婚。」对此,许多网友反砲轰原PO「你脸皮还真厚」。
原PO匿名投稿「靠北女友」脸书粉专表示,女友本身有买一栋700多万元的透天厝,目前还在缴贷款,扣掉头期款和已支付的费用,每个月房贷3万多元,「我搬来跟女友一起住,她跟我说,『你来我这住,你也要负担一点房贷』。」
原PO因每个月要缴1万多元,要求共同登记房子,「她说那些钱,你就当作缴房租,你每个月才给1万多元,就要共同登记会不会太过分了?」
▼原PO抱怨和女友的「房事」反遭砲轰。
「ㄜ...我也只是想要个保障而已,妳有本事就自己缴房贷,房子要完全登记在妳名下,我也不会有意见。」原PO说,「但妳今天要我也负担,也要把我变成共同持有才公平呀,不然鬼才会付,而且又还没结婚。」
对此,许多网友反而站在原PO女友那边,纷纷砲轰原PO,「你睡路边好了啦」、「共同登记,你去外面租房子会跟房东说吗」、「你脑袋怎么了?今天如果买房子的是你,你女友这样要求,你会给她吗?前提是还没结婚.....」
▼许多人认为原PO这样想,干脆搬出去。
一名男网友则分享自己的例子,「 我,买了一栋房子登记我老婆名下,房贷两万我缴,还要养一个老婆两个女儿。你区区一万你就在哀哀叫,谁嫁给你谁倒楣,没能力别学别人交女朋友,看破手脚。」
还有人歪楼说,「不然你搬出去住不就好了,然后让你女朋友租给别人啊,很多人会租的啦,加上透天可以租好几间出去,房贷也解决,还能顺便选新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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