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都这样?他欲交往被开条件「缴房贷5万」 提共同持有遭拒

男子提出进一步交往,却遭女子开条件「帮缴房贷5万」,他再提出共同持有,却被惨遭拒绝。(示意图/shutterstock)

交往期间要帮缴房贷?有男子在网上透露,日前认识1名女子,因为看双方聊得来,提出进一步交往时,却被对方开条件「帮缴房贷5万」,他想了一下再向对方表示若房子改为「共同持有」则愿意答应此条件,但对方却因此不爽拒绝了,让他感叹「台女很多都这样」。

一名男子在PTT发文,他提到之前有认识1名「聊得来」的女子,他原本打算和女子进一步交往,但是对方却开出交往条件,他解释因为对方买了1栋1800万元的房子,因此如果要交往,便要他搬去一起住,且负担全部的房贷「每个月5万多元」,对方并指出「因为已经先付完头期款」,他听完后,向对方提议若房子改为共同持有,便愿意负担房贷,但对方则一听到要改成「共同名下」,便不爽拒绝了。

他还透露,女子表示身边有2个已结婚闺蜜,其房子都是老公出钱买的,且登记在女方名下,而且,闺蜜也不需要上班,都是老公在养,女子还继续说,之前也认识1名月薪4万元的银行员,该男也是提出上缴每个月全部的薪水,但是因为认为「4万多薪水太少」,再扣掉该男的生活费,根本不够用,因此去拒绝了;他听完女子的一番话不禁感叹「台女很多的确是这样」。

网友看完后认为,「诈骗集团」、「又没有结婚,干嘛帮人家缴房贷」、「每月照比例给房租就好了吧」、「要帮忙缴当然是共同持有啊」、「不是吧,又不是结婚」。

不过有网有则认为、「她已经缴头期了,已经大胜超多台女,你一个月才缴5万房贷」、「在你缴完6年房贷前,都是女生付出比较多」、「你跟对方付出同样金钱才好提共同持有」、「老实讲这个好很多,很多女生出几千块,然后说要挂在她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