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裁定 Google垄断搜寻市场
美国联邦法院裁定,Google垄断线上搜寻市场。(美联社)
美国法官5日判决谷歌(Google)违反反托拉斯法(反垄断法),称谷歌每年斥资数百亿美元与开发商、营运商和设备制造商达成独家协议,违法垄断,成为全球预设的搜寻引擎。美国司法部则认为这项判决结果是美国人民的历史性胜利。
路透报导,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梅塔(Amit Mehta)在判决书写道,谷歌控制大约90%网路搜寻市场,智慧型手机搜寻引擎市占率更达95%,谷歌就是垄断者。
梅塔指出,谷歌仅在2021年就支付263亿美元,以确保其搜寻引擎成为智慧型手机和浏览器的预设搜寻引擎。谷歌并不是偶然获得市场主导地位,它是聘请数千名高技术工程师持续创新,并做出精明的商业决策。
谷歌去年开庭时辩称美国司法部的垄断起诉是不实指控,谷歌旗下搜寻引擎是因品质好,而广受欢迎,不满意的使用者只要点几下就能更换。
对此,梅塔指出,「用户当然可以切换预设搜寻引擎,或下载谷歌竞争对手的搜寻应用程式和浏览器,但现实是,很少用户这样做。」
谷歌广告事业去年占母公司Alphabet总营收的77%。Alphabet5日表示,将提出上诉。谷歌解读这项判决,是承认谷歌为其用户提供最佳搜寻引擎服务,但结论却是不该让我们提供服务。
报导指出,谷歌的法律救济之路将很冗长,可能会上诉到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和联邦最高法院,官司可能会打到明年甚或2026年,而梅塔的判决可能为第2场审判的潜在解决方案铺路,包括让Alphabet分拆业务,这将改变谷歌主宰多年的网路广告版图。
美国司法部长贾兰德表示,这项判决结果是美国人民的历史性胜利,无论公司规模多大或多有影响力,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CNN报导,科技业联盟「进步商会」执行长柯瓦切维奇说,此判决的最大赢家是微软。微软数十年来在搜寻方面投资不足,但今天判决为授权Bing的预设搜寻引擎协议打开了大门;此判决也成为其他重大科技反垄断案件的风向球,包括针对苹果和亚马逊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