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告Google垄断搜寻市场 付数十亿美元给苹果换「预设搜寻」

美国指控Google违反反托拉斯法。(图/路透社

记者王致凯综合报导

美国司法部20日正式对谷歌(Google)提起反托拉斯法诉讼,指控该公司非法手段维持网页搜寻领域广告搜寻的垄断性地位。这是自1990年代美国政府诉微软案以来,美国最重大的一起反垄断诉讼。

此案共有11名共和党检察总长与司法部共列原告,包括阿肯色州佛罗里达州乔治亚州印第安纳州肯塔基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密苏里州蒙大拿州南卡罗莱纳州和德克萨斯州

根据CNBC报导,诉状称司法部与各州根据休曼反垄断法案(Sherman Act)第2条,指控Google在「通用搜寻服务、搜寻广告和通用搜寻文字广告市场中非法维持自身垄断地位。美国政府声称,Google透过「反竞争排他性作法」在搜寻服务市场上保持独大。

此次诉讼是美国政府对Google公司业务进行长达一年调查后的结果;Google过去也曾受到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对其搜寻引擎产品进行反托拉斯调查,但当时并未受到任何指控。

此次美国政府诉Google案的症结点在于,美国政府称Google透过排他性协议垄断了「网路搜寻竞争」,直接扼杀竞争对手获得挑战Google对搜寻市场统治地位的机会

美国司法部称,Google在美国拥有高达88%的一般搜寻市场,以及94%的手机搜寻服务市场;Google利用其垄断地位将竞争对手排除在市场之外,包括支付给苹果公司数十亿美元的「流量获取成本」,换取在设备上提供预设Google搜寻服务,或是与使用安卓(Android)系统的设备制造商达成排他性协议,在手机内建Google搜寻服务和其他数个Google开发的App,并且阻止手机用户删除特定App。

美国司法部主张,Google的作法损害市场竞争和搜寻技术创新,尽管Google搜寻服务拥有超过70%的市占率,但却利用垄断地位提供低品质服务并收取比竞争对手更高的费用

Google首席法务沃克(Kent Walker)则反驳称,美国司法部的主张「存在严重缺陷」。沃克说,消费者是自愿选择使用Google搜寻服务,而非出于被迫,或是无法取得其他替代产品。沃克在声明中强调,消费者也经常使用其他公司的专门性搜寻引擎服务,例如利用Expedia搜寻饭店,或是利用Twitter搜寻资讯,且用户也很轻易就能修改手机或电脑端的预设网页搜寻引擎。

CNBC指出,此案之所以受到关注,部分原因是它与20多年前的美国诉微软案非常相似。司法部引用微软案称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当时已经认定反竞争协议损害竞争对手竞争机会,包括要求「预设默认状态」,或是使软体「不可被删除」等。

美国司法部1990年代指控微软公司透过与设备制造商签订排他性合约,限制用户将微软自家的网页浏览器解除安装,从而排挤对手的竞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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