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恆河猴逃逸事件」:從實驗室脫逃的猴子「所有權」歸誰?
图为美国杜兰国家灵长类动物研究中心(TNPRC)的恒河猴,非本案当事猴。 图/路透社
文/王颖芝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11月6日发生实验动物脱逃事件,位于雅玛西(Yemassee)的阿尔发基因公司(Alpha Genesis,AGI)对外公告,由于一位新职员忘记关好笼舍的门,导致43只实验用恒河猴外逃,历经5天搜捕目前抓回30只猴子,仍有13只尚未「归队」。该公司至少已是第四次发生猴子脱逃事件,动保组织也频频向政府抗议,甚至可能引起法律权利争议。
猴子逃走的第一时间,该公司即刻告知雅玛西警局,并共同展开围捕行动,包含利用食物诱捕、在邻近区域设下安全陷阱、以及架设热成像相机等等,期望将猴子们毫发无伤地捕捉回来。雅玛西警局同时呼吁当地居民紧闭家中门窗,暂时不要在外走动。有民众目击到部分猴子在该公司的围篱附近跳来跳去,颇为悠哉。
根据报导,逃逸的恒河猴(Rhesus macaques)都是约3公斤重的年幼母猴,攻击性很低,而且因为还太年轻,牠们尚未接受过任何实验,身上没有感染任何病毒或带有不该有的疾病,吁请大众安心。 AGI的执行长维斯特嘉(Greg Westergaard)向媒体强调,搜捕行动进度有些缓慢,但这是因为该公司正尽力确保不会伤害猴子,请求外界耐心配合。维斯特嘉还微带幽默地说,虽然脱逃事件令人沮丧,但他认为:
「牠们正在冒险...我希望牠们最后是基于自由意志而回家。」
维斯特嘉解释,恒河猴是种高度社会性的动物,总是集体行动,当第一群猴子跑出来时,其他猴子很容易模仿而跟着脱逃,正如英文谚语中「Monkey see, monkey do」(有样学样)。
恒河猴即是中文所称的普通猕猴,主要分布于日本、中国南方、南亚与阿富汗等地,在中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台湾特有种的台湾猕猴是其近亲。由于和人类的遗传基因较接近,恒河猴经常被当作高阶动物实验对象,尤其常用在测试疫苗、器官移植等重要医疗研究,包含爱滋病、小儿麻痹到COVID-19的疫苗研发,还有脑部研究、神经反应、甚至认知行为心理学研究等等,现代医学的发展可说有一大部分奠基于恒河猴的贡献。
AGI则是一家专研「非人灵长目」的生技公司,专精于猴子、猩猩等动物研究,来自北美、欧洲与亚洲的企业和机构顾客,会委托其公司进行符合国际实验动物管理评鉴及认证协会(AAALAC)规范的动物实验。虽然该公司官网强调一切实验、照养、运送等层面都符合动物实验伦理,这却不是AGI第一次发生脱逃事件。
《美联社》整理发现,AGI在2014、2016年各有一次灵长目动物脱逃纪录,分别有26只与19只猴子脱逃。2018年又有10多只猴子逃跑,并引发饮水不足、饲养环境不佳的争议,美国农业部(USDA)对其开罚1万2,600美元。雅玛西镇议会一位委员也告诉《纽约时报》:「在这附近看到猴子不是新鲜事了。」
AGI明显不怎么严谨的管理,也引发动保组织「即刻停止剥削动物」(SAEN)盯哨,多年来数次向联邦政府提出申诉,要求农业部以违反动物实验起诉AGI。该组织此次也致信要求农业部派出稽查员前往AGI,以对待累犯的标准进行全面检查。SAEN执行长布德基(Michael Budkie)声明道:「让40只猴子逃跑,如此明显的疏失不只危害到动物安全,也让南卡罗来纳州的居民面临危险」
图为美国杜兰国家灵长类动物研究中心(TNPRC)的恒河猴,非本案当事猴。 图/路透社
▌脱逃猴子的所有权与「人格权」?
关于这批猴子的身世和「所有权」问题,在美国也有可能引发争议。网路媒体《Vox》报导,这批猴子并非自小生长在实验室,而是来自被称为「猴子岛」的摩根岛(Morgan Island)。摩根岛是南卡外海的障壁岛(barrier islands,类似沙洲),目前约有4000只恒河猴居住在这个面积约1000公顷的岛屿上。
原产南亚的恒河猴为何出现在美国小岛?原来在1978年,印度政府担心恒河猴被用于军事用途,宣布禁止活体实验动物出口,美国政府便决意在本国畜养恒河猴,将1,400只猴子放到被选定的摩根岛上,岛屿本身由南卡州的自然资源部管理,但猴子的管理权属于国家过敏和传染病研究所(NIAID)。阿尔发基因公司曾经获得联邦政府合约,负责照料与监测岛上的猴子。美国疾病管制与预防中心(CDC)也向电视台证实,该公司此次逃跑的猴群正是来自摩根岛,可能可以被视为野生动物。
一般观念中,家养的伴侣动物,例如猫猫狗狗一但逃逸出去,饲主当然有权、有责任将牠带回家,以免造成环境负担,伴侣动物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并无太大争议。然而若对象是野生动物时,这项观念就会受到挑战,逃出去的猴子或许已经不再属于AGI的财产。《Vox》指出,美国法律看待野生动物是参照罗马法体系,将野生动物视为「流动性财产」,所有权属于最后捕捉到牠的人。
早在1805年,两个猎人为了一只狐狸告上纽约州最高法院,法院就将所有权判给了杀死狐狸的猎人,而非「先看到狐狸、追逐较久」的猎人,因为杀死狐狸才符合法律定义的「捕获」;而在1898年,纽约有只被捕来的海狮从运送过程脱逃,纽约法院也判决海狮的持有者失去所有权,立下「野生动物被捕后又脱逃,原持有者就丧失了所有权」的先例。类似新闻近年仍不时发生,2012年,加拿大安大略省就抓到一只穿着时髦的日本猕猴,显然是人为豢养的宠物,但法院判定牠属于野生动物,原饲主丧失所有权之外还要罚款,这只猕猴也被政府重新安置到保护区,与其他灵长类动物一起居住。
图为美国威斯康辛州一处动物保护设施里的恒河猴,非本案当事猴。 图/美联社
另一方面,若脱逃的猴子被其他人捕获,AGI或许可以主张牠们是驯养的动物、而非野生动物,借此赢回所有权。
但这个策略并非万无一失,公司可能需要证明这些动物具有「回归的意图」(animus revertendi/intention to return)。例如1917年,安大略省法院就曾判定一只逃出皮草工厂的狐狸属于野外,因为显然「必须用强制手段才能让牠们屈从」。不过在1927年美国科罗拉多州,一只银狐同样逃离了皮草工厂,法院却判决该工厂维持所有权。阿尔发基因公司位处的南卡罗来纳州至今还没有类似案例,因此有机会立下相关判例。
这或许正是为什么,AGI执行长会强调他希望猴子「基于自由意志回家」,唯有如此,该公司对这些恒河猴的所有权才会完全没有争议,不至于被动保组织或政府带走。
动物保护观念不断进步之下,美国对圈养动物的法规标准也愈来愈高,包含2015年禁止在黑猩猩身上进行侵入性实验、各州陆续禁止虎鲸表演,或禁止捕捉并圈养新的虎鲸等,都显示出即便人类无法让所有野生动物返回野外,仍能尽力改善牠们的生活条件。更有甚者,也有人试图为个别动物争取「人格权」,例如2019年阿根廷法院判定红毛猩猩Sandra具有「非人类人格」(nonhuman being),要求确保她拥有「不至于伤害认知能力」的生活环境。美国2022年则有大象「快乐」(Happy)案件,动保组织为解救被单独饲养15年的快乐,试图为她申请「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 ,但最后并未成功。
动物保护观念不断进步之下,美国对圈养动物的法规标准也愈来愈高,包含2015年禁止在黑猩猩身上进行侵入性实验。图为电影《猩球崛起》剧照。 图/《猩球崛起》剧照
▌恒河猴与现代动物实验伦理
至于猩猩、猴子等非人灵长目动物,由于遗传基因相近而成为重要实验对象,为人类文明发展提供巨大贡献,不仅局限于药物或手术实验,也曾在当代心理学与儿童发展领域占有一席之地,被当成人类实验以外的极佳参考依据,其中又以美国心理学家哈洛(Harry Harlow)1958年开始的恒河猴实验系列最为出名。为了探讨母爱与亲子依恋的议题,哈洛以将小恒河猴带离母亲,改用两个「假母猴」道具:一个由铁丝做成、附带奶瓶,另一个是绒毛布做成、有面孔但毫无功能的假猴。观察发现,小猴子会去铁猴身上吸奶,但大部分时间都只待在绒毛假猴身上——哈洛借此认为,小猴子并非以食物喂养来认定母亲,打破有奶便是娘的成见。
哈洛的实验后来还有一系列变化,包括将绒毛猴加装机关,会对小猴子发射铁钉攻击,以此观察小猴子是否会继续依恋母亲?结果发现,被攻击的小猴虽然紧张害怕,最后还是会回到发射铁钉的绒毛假猴身边。哈洛也曾经设计「绝望之井」(Pit of despair)实验,将新生的恒河猴关进一个黑暗小房间养育,长期隔离之后这些猴子不仅欠缺社交能力,也出现情绪与精神问题。
在哈洛的系列实验里,自然有许多猴子都出现恐惧、焦虑等状况,实验手段也被批评不道德、欠缺伦理,完全不符合现代动物福利观念。但在那个普遍认为「小孩不需要照顾者的爱」的年代,哈洛的实验打开更宽广的面向,促成当代学界对亲情、依恋和群体经验的广泛研究,只是这样的成果,是用许多可怜猴子的牺牲换来。
回到本次的恒河猴脱逃事件,数百年来对动物权利的日趋重视,也延伸到实验动物身上。在情感上,大众通常较容易亲近猴子、猩猩,因此每当有灵长目动物受到虐待,也容易掀起对科学实验或圈养单位的强烈挞伐。但在当前各项科技发展的条件而言,人类还不可能弃用实验动物,无论是猴子、猩猩还是更小的鼠、兔等。
因此,近年全球许多国家都选择遵守的「动物实验3R原则」趋势,不失为一种折衷办法。「3R」包括:尽可能以其他方式达到实验目标的「取代」(Replacement)、尽量利用最少的实验动物以获得最多资讯的「减量」(Reduction),还有最重要的「精致化」(Refinement)——实验设计更精准、人为管理与环境空间更符合福利等等,以减缓实验动物的痛苦与压力。
图为美国佛州银泉州立公园的恒河猴,非本案当事猴。 图/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