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拟对台轮胎课近百反倾销税率 经济部将讨论对策
▲美国研拟将对台湾轮胎课重税。(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美国商务部在109年12月30日发布对包括台湾、韩国、泰国与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卡车轮胎」(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反倾销初判结果,裁定台湾产品的反倾销税率为52.42 %至98.44 %。对此,经济部贸易局指出,将尽速邀集公会与业者讨论,以争取有利的结果。
经济部贸易局表示,美国商务部在去年底公布对台、韩、泰、越的「乘用车和轻卡车轮胎」反倾销初判结果,裁定我国产品的反倾销税率为52.42 %至98.44 %,其中正新橡胶公司税率为52.42% ,南港轮胎公司税率为98.44%,其他厂商税率为88.82%。
美国商务部预计在今年5月14日公告本案最后倾销认定,之后将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针对受调查产品是否造成美国国内产业实质损害或有实质损害之,在110年6月28日公告最后认定。若上述两机关皆作成肯定认定,商务部将发出反倾销税课征命令。
面对台湾轮胎业者可能要被美国课征重税,经济部贸易局说,为协助业者因应后续调查程序,将尽速邀集相关公会与业者研商讨论,以协助业者争取有利台湾业者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