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华告赢美丽新 获赔1631万多元 原因曝光

原本经营大直影城的「美丽华」公司,告赢「美丽新」,获赔1631万多元。(本报资料照片)

2018年前经营大直影城的「美丽华」娱乐公司,与「美丽新」娱乐原本都由黄世杰担任负责人,经营权变更后,美丽华指控黄世杰经营的美丽新在附近经营皇家影城等,违反服务契约,提告求偿,台北地方法院判决美丽新公司及技术主管等,须赔偿1631万多元。可上诉。

这起官司导因,2家公司原本是同一负责人,并在2010年签立服务契约,后来美丽华娱乐公司变更负责人,之后2018年6月宣布结束位于台北市大直影城的经营,且宣布相关的退票办法,但美丽华指控对方违约致其受损,须负赔偿责任。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美丽新违反服务契约,实造成美丽华必须花钱须重开官网,重新开发手机APP、重制售票系统等,判决美丽华须赔偿美丽新1631万46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