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眉爱的泡泡破了 只想嘿咻!竹科工程师伪装成「单身狗」
竹科大厂工程师王姓男子是想找炮友,隐瞒已婚身分,发生过4次性行为后,小瑜才惊觉对方已婚 。(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美眉小瑜(化名)想拥有长期健全稳定的感情,透过网路交友软体「Tinder」配对,认识竹科大厂担任工程师的王姓男子,不料,王男只是想找炮友,隐瞒已婚身分,双方交往发生过4次性行为后,小瑜才惊觉对方已婚。
小瑜指出,因为不喜欢速食爱情,所以想找到真爱,交往前经过多次询问,想确认王男是否真的是单身,但王男仍隐瞒其已婚身分,营造出单身假象。
小瑜主张,纵使刑法通奸罪现已遭废除,然与有配偶之人交往、发生性行为,仍有高度可能构成侵害对方配偶权,而遭受到被求偿的风险,王男对于早已明确表达,寻求一段稳定健全关系竟不屑一顾,甚至要求不戴保险套与发生不安全性行为。
不仅需要面临自身道德谴责外,还担心怀孕承受极大身心压力,因而需要定期至身心诊所看诊服药及心理咨商,向王男提出精神慰抚金赔偿60万元。
法院审理,王男辩称「Tinder」未限制使用目的,个人资料皆由使用者自行展现,未强制须揭露所有个人资料,小瑜也未将个人资料记载其是否单身或已婚。
王男表示,虽未于个人资料页面显示是否已婚,也没刻意营造单身形象,更未曾再发生性关系前佯称单身,反而是询问双方应如何相处,小瑜多是冷淡回应,且小瑜未曾表示要长久稳定交往,更没承诺会与我交往,如果认为是否单身属于深入交往细节,应该明确向我探询。
法官检视2人对话,王男:「演戏没有在演半套的啦!我一开始就已经在演戏了...好啦,我只能说,那个姊姊你太单纯了,世界真的很险恶,地球真的很危险,你那个状况不可能只演一半然后你听到你是怎样从中间跳出来...」、小瑜:「演甚么戏?演戏就是骗人啊!」王男回复:「对啊,所以一开始就是啊,我已经承认了不是吗?」
法官审酌,小瑜主张王男故意隐匿已婚,进而发生性关系,侵害其贞操权,依据民法第184条第1项前段、后段、第195条第1项规定,请求王男赔偿精神慰抚金有理。日前判决须赔偿28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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