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1月至隔年3月雾季 国道易起雾路段出炉

国道一号(本报资料照片)

台湾因地形及季风因素,每年冬、春两季易发生起雾,影响驾驶人视线情形,高速公路局提醒雾季来临时小心驾驶,远离事故发生。

高公局汇整每年11月至隔年3月间,高速公路易产生起雾之路段为:国道1号内湖、林口、杨梅、三义、彰化、员林、西螺、新营及仁德;国道3号七堵、树林、龙潭、关西、香山、南投、竹山、梅山、关庙及田寮;国道5号坪林;国道6号雾峰系统至国姓等路段。当能见度在500公尺以下的大雾或浓雾时,对行车视线影响甚钜,若用路人未保持行车安全距离与注意车前状态时,便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高公局提醒驾驶人行经浓雾路段时,应特别小心驾驶、加大行车间距,能见度不佳时,应即减速并开亮车头大灯及雾灯(或危险警告灯),以提醒后方来车;如能见度太差时,建议驶往邻近服务区等待雾散,或从最近之交流道驶离高速公路。

此外雾中行车时,应保持较长的跟车距离,小心驾驶并避免变换车道,且切勿紧急煞车或将车辆停于车道上,以维护行车安全。

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9条第1项第3款,汽车行驶遇浓雾、雨、雪、天色昏暗或视线不清时,应开亮头灯。汽车行驶于高速公路若未依前述规定使用灯光,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第1项第6款处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之罚锾。高公局提醒,行车时务必注意车前状况,保持安全距离,并遵守使用灯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