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5%儿童因过马路而受伤 靖娟呼吁全民守护孩童

儿童交通安全需要全民守护(摘自靖娟文教基金会影片)

今(4)日是儿童节,根据交通部统计,近年来每年都有近万名12岁以下儿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而受伤甚至死亡。靖娟儿童安全文教基金会表示,儿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有15%是因为身为行人「过马路」而受伤,呼吁全民都「鸡婆」一点,一起守护孩童交通安全。

根据交通部道安咨询查询网,过去5年每年都有近万名12岁以下儿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其中民国106年受伤8434人、死亡30人;107年受伤9200人、死亡19人;108年受伤9815人、死亡29人;109年受伤9975人、死亡24人;110年受伤8679人、死亡25人。

靖娟文教基金会执行长林月琴表示,台湾道路交通事故死伤严重,近3年12岁以下儿童有2万8519人因交通事故伤亡,其中有4338名儿童是身为「行人」遇到交通事故,约占15%。据靖娟统计,9成学童是由家长接送上下学,为了保护这些儿童远离危险,靖娟基金会积极投入交通安全教育,希望透过教育的力量,协助他们平安长大。

林月琴说,事故伤害是造成孩子死亡的第一位,其中以交通伤害为最高。国小国中孩子汽机车接送死伤特别高,高中是机车;单纯从行人来看,小学生最高,台北市孩子交通事故有6成是因为穿越道路,其中又有7成是因为奔跑。所以家长尽量不要在学校对面接送孩子,除非有导护志工,接孩子时也不要高喊孩子名字,因为他们下意识就会冲过来。

林月琴说,学龄前后有不同教法,日本是教6岁以下孩子牵手过马路,等红绿灯时退后3步,过马路时把手举起来专心走;小学三年级以上可以教孩子如何辨别路口车辆动向。

林月琴表示,儿童独立行走经验较少,对空间、距离、车辆速度的判断力不足,可能有突然冲出路口等危险行为,呼吁全民共同参与「防范视野死角,儿童安全五动诀」,熟知「集、转、探、避、挥」5个步骤:路口全集中、左右转确认、探头保平安、死角要避开、挥手助看见,一起保护孩童。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39条规定,父母或监护人不得疏纵未满14岁之人,擅自穿越车道,或于交通频繁之道路或铁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戏或坐、卧、蹲、立,阻碍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