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仅给8000元家用 可怜人妻要养2宝!夫欠债害无家可归
A女不满丈夫每月只给8千元家用甚至更少,还不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让她过伪单亲生活,愤而提告请求离婚。(示意图/shutterstock)
大陆一名A女嫁来台湾,与A男共组家庭,婚后育有2名小孩,A男有近8年的时间在大陆、印度等地工作,每2、3个月返台1周,平时鲜少与A女及小孩联系,后来A女带小孩回大陆娘家居住,A男当时在大陆工作,却也鲜少探望。
过了几年,A女与小孩搬回台湾居住后,A男也回台湾工作,却因为是上夜班,她与家人的生活作息完全不同,至今仍与A女分房生活,甚至从未行房过。A女不满「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为此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A女向法官表示,婚后由她专司家务,家庭生活费用仅能仰赖A男支付,虽然A男承担家中经济主要责任,但却一手控制经济,每月仅给8000元家用,常因为不足支应,只能由娘家汇款资助,且向A男要生活费时,需在A男方便时才拿的到钱,曾数度只剩1、200元却得撑2、3天。
A女说,婚后因家庭分工,仅能在家生养、教育子女,无法工作、进修、无社交活动,20年来A男薪资不断调整,却未曾体谅我的牺牲及痛苦,甚至常常训斥:「好好的小孩都让你教坏了!」实在无法接受被轻视及否定。
A女难过地表示,我们的其中一个小孩,先后经诊断有注意力不足、过动、癫痫症,因而无法就学及工作,另一个小孩则是发育迟缓,后来诊断为自闭症光谱疾患,还在校园里被霸凌,我希望借由专业医疗帮助小孩,A男却认为没有必要,而拒绝寻求医疗协助,对小孩漠不关心。
而被霸凌的小孩,经医师建议接受心理治疗,A男却认为花费过大,不顾心理师警告可能会影响治疗效果,坚持要求将治疗频率降为每2周1次,后来还不愿再支付治疗费用。
A男后来大量投资股票,身边没有现金,甚至向银行借贷做高风险投资,后来因为因投资失利,无力偿还房屋贷款,就把住处给卖了,导致我及2名小孩无处可居住。
法官认,2人纵然仍同居一处,生活却长年无交集,徒有婚姻之名,而无婚姻之实。日前依法判决,A女请求离婚获准。而A女婚后剩余财产为0元,A男为2659万910元。A女请求A男给付1329万5455元,即属有据。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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