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再度起诉原实控人李苏华

美芝股份(002856)与原实控人李苏华之间的矛盾再度激化。

5月16日晚间,美芝股份发布公告,因李苏华未能履行回购联营企业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维景”)30%股权的承诺,公司已于2024年3月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涉案金额约6128.5万元。截至目前,案件处于诉前调解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除前述诉讼外,李苏华还涉及另外一起与美芝股份有关的诉讼案件。

一个月前,美芝股份公告,现任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怡建”)已对李苏华提起诉讼,要求后者履行在2020年转让控制权时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涉案金额共计4.23亿元,其中对向上市公司的业绩补偿金额为3.48亿元。

回溯前情,2019年10月美芝股份先以3000万元购买了万向维景15%股权,为进一步加强合作,公司在当年12月决定追加投资,以3000万元再次买入万向维景15%股权,累计投资额达6000万元。为规避投资风险,时任实控人李苏华作出承诺,若万向维景后续的经营不能达到预期或三年内给公司的分包工程项目毛利合计未超过6000万元,美芝股份可以要求李苏华以成本价回购公司所持有的万向维景全部股权。

值得一提的是除前述回购承诺外,还有更大金额的业绩补偿承诺尚待李苏华履行。在股份转让协议中,李苏华承诺美芝股份原有业务2020年保持盈利且在2021年至2023年累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与此同时,原有业务在2021年至2023年新增中标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8亿元。在应收账款方面,李苏华承诺美芝股份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额的80%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收回。近三年来,美芝股份连续亏损未达业绩承诺。4月中旬公司接到函告,广东怡建已对李苏华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李苏华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3.48亿元及相关利息损失,并向广东怡建支付违约金7497.49万元。截至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