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又一干部被双开!曾任县委常委、副县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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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日前,经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纪委监委对平远县委原常委、县委办公室原主任张锡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锡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政府工程项目、款项拨付、续办采矿许可证、房地产项目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张锡洪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梅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梅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锡洪开除党籍处分;由梅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平远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人物履历

张锡洪,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广东平远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党校毕业,本科学历。

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平远县平远中学学习,高中毕业

1990年7月至1991年7月待业

1991年7月至1992年6月平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仁居工商所临时工

1992年6月至1994年5月平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长田工商所工人

1994年5月至1996年1月平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大队干部(期间: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广东省平远县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大专毕业)

1996年1月至1998年3月平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柘工商所干部

1998年3月至2001年3月平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柘工商所副所长

2001年3月至2001年12月平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心市场管理所负责全面工作

2001年12月至2004年1月平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心工商所所长(期间:2002年8月至2004年12月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本科毕业)

2004年1月至2005年5月平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柘工商所所长

2005年5月至2012年8月平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2年8月至2015年6月平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平远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平远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平远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5月,平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曾任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平远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