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大妈疑在车站「自带烤箱使用」 民众傻:跳电怎么办

一名网友目击苗栗的竹南车站内,有名妇人竟在站内的观景平台,把「一整台烤箱」搬到现场使用,照片引发讨论。(翻摄自脸书「路上观察学院」)

一名网友日前目击苗栗的竹南车站内,有名妇人竟在站内的观景平台,把「一整台烤箱」搬到现场使用,引发讨论,目击者发文笑说「如何节省电费!供参」,其他网友则说「苗栗国新玩法」、「竹南客家人懂玩」;不过此举若未经管理单位同意,已涉犯窃盗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万元以下罚金。

脸书「路上观察学院」有网友分享照片,一名妇人日前在台铁竹南车站2楼的景观站台处把「一台疑似微波炉或烤箱」带到现场插电使用,只见妇人蹲在地上操作,机台则放在桌面,照片曝光引发讨论,原PO笑说「如何节省电费!供参」,其他网友则说「她没省到电,只是是用别人的」、「没办法,客家地区嘛」。

一名网友目击苗栗的竹南车站内,有名妇人竟在站内的观景平台,把「一整台烤箱」搬到现场使用,照片引发讨论。(翻摄自脸书「路上观察学院」)

也有网友说「靠,我原本以为烤箱是现场提供的,所以是他把烤箱搬去那边插电吗」,不少网友说「竹南人懂玩」、「竹南!原来可以这样用」、「苗栗国新玩法」、「苗栗不意外」;也有人建议管理单位可以在电路上安装额定电流极低的断路器做为限电流装置,只要一使用高耗电电器,就会造成跳电。

竹南火车站方则回应该插电恐仅供手机充电,若发现特殊使用情形,导致跳电疑虑,将会上前劝阻。据了解,偷接电是否会触犯窃盗罪,刑法上对于「电能」虽不是实体,但依然是人类可以控制、利用的能量,例如电能、热能等能量,还是能被认定为可被窃取的对象,只要是没有经过东西所有人或持有人的「同意」,而把别人的东西取走,就能成立刑法上窃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