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露营区被倒强酸案外案 不法业者偷埋塑胶废弃物遭逮
台中检警环调专案小组追查该案,发现犯罪集团将非法收受的废塑胶混合物填埋在坑洞中,再覆盖原土方掩饰犯行。(环境部提供/蔡佩珈台北传真)
犯罪集团去年被发现将废酸洗液有害事业废弃物,灌注至苗栗县某私有露营区土地。环境部表示,台中检警环调专案小组追查该案,发现犯罪集团将非法收受的废塑胶混合物填埋在坑洞中,再覆盖原土方掩饰犯行,台中地方检察署今年4月8日侦结,依涉犯《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行政刑责规定追加起诉违法行为人共6人,同时后续需负起环境复原责任。
环境管理署中区环境管理中心主任叶廼群说明,侦办苗栗县三湾乡某私有露营区土地遭挖坑灌注废酸洗液有害事业废弃物,去年到该露营区开挖倾倒废酸洗液土地时,赫然发现在深达3公尺地下,填埋大量太空包装的废塑胶混合物。
他指出,经专案小组深入追查搜证,去年7月18日发动搜索,查获北○实业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法利益,非法收受废塑胶混合物并堆置于该公司位在三湾乡仓库内,再伺机交由再利用机构定○实业有限公司,以合法掩护非法方式,不但将废塑胶混合物拌入水泥砖制程,并将部分废塑胶混合物非法回填于三湾乡私有露营区土地。
环境管理署表示,事业废弃物产源事业未依规定再利用及任意弃置污染环境,一经查获,依《废弃物清理法》相关规定,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500万元以下罚金,并依《废弃物清理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负起废弃物清理及土壤污染整治等环境复原的连带责任。